本规程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二、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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