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维 护


10.5.1 雨水排水系统应定期维护,每年至少在雨季前做一次巡检。
10.5.2 雨水排水系统日常检查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检查格栅或空气挡罩固定于雨水斗上的情况;
    2 应检查屋面雨水径流至雨水斗情况,并应及时清理屋面或天沟内杂物;
    3 应定期检查雨水管道的功能和状态,并应清除雨水斗和管道中的杂质;
    4 应检查固定系统;
    5 有需要的场所应建立检查和维护档案。

10.5.3 除雨水以及屋顶供水箱溢水、泄水、冷却塔排水等较洁净的废水外,其他污废水不得排入雨水排水系统。
10.5.4 雨水排水系统备品备件应齐全。
10.5.5 对维护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应及时处理。
10.5.6 每年雨季前应对加压提升雨水系统的潜水泵进行巡检和试验。

条文说明

10.5 维 护
10.5.2 本条规定了系统的日常检查、维护的程序和应包括的内容,其目的是保证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在雨季采临时能正常发挥功能。
10.5.3 本条明确要求雨、污水应分流,特别是含化学物质的洗涤废、污水不得排入雨水管道。
10.5.5 本条强调对维护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以保证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10.5.6 本条要求潜水泵每年雨季前应做开机试运行,防止暴雨来临时,加压提升雨水系统无法正常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