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办公室用房
4.2.1 办公室用房宜包括普通办公室和专用办公室。专用办公室宜包括设计绘图室和研究工作室等。
4.2.2 办公室用房宜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不宜布置在地下室。办公室宜有避免西晒和眩光的措施。
4.2.3 普通办公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设计成单间式办公室、开放式办公室或半开放式办公室;特殊需要可设计成单元式办公室、公寓式办公室或酒店式办公室;
2 开放式和半开放式办公室在布置吊顶上的通风口、照明、防火设施等时,宜为自行分隔或装修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工程宜设计成模块式吊顶;
3 使用燃气的公寓式办公楼的厨房应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电炊式厨房如无条件直接对外采光通风,应有机械通风措施,并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
4 酒店式办公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的相应规定;
5 带有独立卫生间的单元式办公室和公寓式办公室的卫生间宜直接对外通风采光,条件不允许时,应有机械通风措施;
6 机要部门办公室应相对集中,与其他部门宜适当分隔;
7 值班办公室可根据使用需要设置;设有夜间值班室时,宜设专用卫生间;
8 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2,单间办公室净面积不应小于10m2。
4.2.4 专用办公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计绘图室宜采用开放式或半开放式办公室空间,并用灵活隔断、家具等进行分隔;研究工作室(不含实验室)宜采用单间式;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室宜靠近相关的实验室;
2 设计绘图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m2。
条文说明
4.2 办公室用房
4.2.2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日照均有差异,因此本条对朝向的问题不作一概而论,只要求根据当地气候等自然条件和能源、经济、卫生环境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办公室宜有良好的朝向和自然通风。
地下室比较潮湿(尤其在南方和地下水位高的地区),自然通风不好,采光条件差,长期使用对人体健康不利。因此本条规定除少量的物业管理人员办公室外,办公室不宜布置在地下室。但对有较好的机械通风措施和人工采光的特殊建筑,本条不作严格规定。
半地下室有对外开放窗户井,但也应采取必要的采光、通风防潮措施后才能布置办公用房。
4.2.3 第1款:据对行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金融贸易、商业性开发以及小型公司的办公空间调查,将普通办公室按其办公空间形式归纳成单间式办公、开放式办公、半开放式办公、单元式办公、公寓式办公和酒店式办公六种形式。
第2款:商业开发性质的开放式或半开放式办公室,由于业主的性质与规模的不同,对面积的要求和平面的布置有很大的差别。为适应业主对平面灵活性的要求,减少二次装修中不必要的浪费,建议在吊顶布置上,将空调风口、灯具、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喷水等按其各自规范要求容纳在一个模块中,业主可根据自己的平面布局及面积要求,按模块划分不同的空间,以满足各自的要求。
第3款:由于公寓式办公室具备了居住建筑的部分特征,因此在厨房、卫生间的设置上作了相应规定。
第5款:单元式办公室一般空间较小,通风条件相对较差,因此在卫生间的设置上作了相应规定。
第8款:每人最小使用面积定额及单间办公室净面积要求的说明见本章附件。
4.2.4 第1款:设计部门办公室往往以专业组或工程设计组为单位配置,小组内信息沟通较多,有的设计部门以室(所)为办公单位,小组为其构成单元,小组间的联系也较频繁。因此开放式或半开放式办公室比较适合设计绘图室的使用要求。研究部门对办公室的要求有其特殊性,为便于思考,希望人少、安静,因此单间式办公室比较适合(实验室有较大房间,但实验室不属本规范的内容)。
第2款:提出设计绘图室和研究工作室每人最小使用面积指标的说明见本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