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水泥混凝土面层
5.2.1 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2.2 水泥混凝土面层铺设不得留施工缝。当施工间隙超过允许时间规定时,应对接槎处进行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
5.2.4 防水水泥混凝土中掺入的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外加剂合格证明文件和配合比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品种、同一掺量检查一次。
5.2.5 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和强度等级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配合比试验报告按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
5.2.6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且应无空鼓和开裂。当出现空鼓时,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5.2.8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和采用泼水或用坡度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5.2.9 踢脚线与柱、墙面应紧密结合,踢脚线高度和出柱、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均匀一致。当出现空鼓时,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5.2.10 楼梯、台阶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5mm。踏步面层应做防滑处理,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5.2.11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1.7的规定。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5.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
5.2 水泥混凝土面层
5.2.1 本条对面层厚度提出要求,因此施工过程中应对面层厚度采取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以符合本规范和设计对面层厚度的要求。
5.2.2 本条提出铺设水泥混凝土面层时不得留施工缝,并规定面层施工间歇时间超过允许时间时,应对接槎处进行处理。
5.2.4 本条对防水水泥混凝土中掺入的外加剂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商品混凝土中掺入的外加剂应由混凝土供应单位提供检测报告;现场搅拌混凝土中掺入的外加剂应事先复验合格。
5.2.5 本条对面层的强度等级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5.2.6 本条对面层结合牢固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5.2.8 本条对面层的坡度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5.2.9 本条对踢脚线质量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5.2.10 本条对楼梯踏步质量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5. 2.11 本条提出了面层质量的允许偏差值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5.2.2 水泥混凝土面层铺设不得留施工缝。当施工间隙超过允许时间规定时,应对接槎处进行处理。
Ⅰ 主控项目
5.2.3 水泥混凝土采用的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应大于面层厚度的2/3,细石混凝土面层采用的石子粒径不应大于16mm。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
5.2.4 防水水泥混凝土中掺入的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外加剂合格证明文件和配合比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品种、同一掺量检查一次。
5.2.5 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和强度等级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配合比试验报告按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
5.2.6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且应无空鼓和开裂。当出现空鼓时,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Ⅱ 一般项目
5.2.7 面层表面应洁净,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5.2.8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和采用泼水或用坡度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5.2.9 踢脚线与柱、墙面应紧密结合,踢脚线高度和出柱、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均匀一致。当出现空鼓时,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5.2.10 楼梯、台阶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5mm。踏步面层应做防滑处理,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5.2.11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1.7的规定。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5.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
条文说明
5.2 水泥混凝土面层5.2.1 本条对面层厚度提出要求,因此施工过程中应对面层厚度采取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以符合本规范和设计对面层厚度的要求。
5.2.2 本条提出铺设水泥混凝土面层时不得留施工缝,并规定面层施工间歇时间超过允许时间时,应对接槎处进行处理。
Ⅰ 主控项目
5.2.3 本条对粗骨料的粒径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5.2.4 本条对防水水泥混凝土中掺入的外加剂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商品混凝土中掺入的外加剂应由混凝土供应单位提供检测报告;现场搅拌混凝土中掺入的外加剂应事先复验合格。
5.2.5 本条对面层的强度等级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5.2.6 本条对面层结合牢固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Ⅱ 一般项目
5.2.7 本条对面层的表面外观质量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5.2.8 本条对面层的坡度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5.2.9 本条对踢脚线质量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5.2.10 本条对楼梯踏步质量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5. 2.11 本条提出了面层质量的允许偏差值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 上一节:5.1 一般规定
- 下一节:5.3 水泥砂浆面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