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统一公路、城市道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工程的术语及其释义,实现专业术语的标准化,以利于国内外技术交流,促进我国道路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的设计、施工、科研、养护等方面。
第1.0.3条 本标准主要选取道路工程中的常用术语,其他有关专业的术语,应遵守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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