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保温计算


5.1.1保温计算应根据工艺要求和技术经济分析选择保温计算公式,并应按本规范第5.8节规定确定计算参数。当无特殊工艺要求时,保温的厚度应采用“经济厚度”法计算,经济厚度偏小以致散热损失量超过本规范附录B中最大允许热损失量时,应采用最大允许热损失量下的保温厚度,且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环境温度低于或等于25℃时,设备及管道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不应超过50℃。
    2 环境温度高于25℃时,设备及管道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不应高于环境温度25℃。
5.1.2防止人身遭受烫伤的部位,其保温层厚度应按表面温度法计算,且保温层外表面的温度不得大于60℃。
5.1.3当需要延迟冻结、凝固和结晶的时间及控制物料温降时,其保温厚度应按热平衡方法计算。


条文说明

5.1 保温计算
5.1.1本条系修改条文。本规范取消了设备及管道的计算分界线为外径1000 mm的规定,这与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规定不同。其原因之一是,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规定将外径大于1000mm的管道或设备视为平壁以便简化计算,随着计算技术的发展已无实际意义;原因之二是,将外径1000mm)以上的管道视为平壁后,其绝热层厚度将无故增加,绝热工程投资也相应增加,经济效益降低。
    当热价低廉、保温材料制品或施工费用较高、根据公式计算得出的经济厚度偏小以致热损失量超过附录B规定的最大允许热损失量时,应重新按表内最大允许散热损失的80%~90%计算其保温厚度。新增对保温结构的外表温度的要求,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略有改动。
    本规范规定的保温厚度计算原则与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 4272和《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的原则是基本一致的。
5.1.2、5.1.3这两条的计算原则与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 4272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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