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制冷机房


8.10.1制冷机房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冷机房宜设在空调负荷的中心;
       2 宜设置值班室或控制室,根据使用需求也可设置维修及工具间;
       3 机房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地下机房应设置机械通风,必要时设置事故通风;值班室或控制室的室内设计参数应满足工作要求;
       4 机房应预留安装孔、洞及运输通道;
       5 机组制冷剂安全阀泄压管应接至室外安全处;
       6 机房应设电话及事故照明装置,照度不宜小于100lx,测量仪表集中处应设局部照明;
       7 机房内的地面和设备机座应采用易于清洗的面层;机房内应设置给水与排水设施,满足水系统冲洗、排污要求;
       8 当冬季机房内设备和管道中存水或不能保证完全放空时,机房内应采取供热措施,保证房间温度达到5℃以上。
8.10.2机房内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组与墙之间的净距不小于1m,与配电柜的距离不小于1.5m;
       2 机组与机组或其他设备之间的净距不小于1.2m;
       3 宜留有不小于蒸发器、冷凝器或低温发生器长度的维修距离;
       4 机组与其上方管道、烟道或电缆桥架的净距不小于1m;
       5 机房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5m。
8.10.3氨制冷机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氨制冷机房单独设置且远离建筑群;
       2 机房内严禁采用明火供暖;
       3 机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同时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12次,排风机应选用防爆型;
       4 制冷剂室外泄压口应高于周围50m范围内最高建筑屋脊5m,并采取防止雷击、防止雨水或杂物进入泄压管的装置;
       5 应设置紧急泄氨装置,在紧急情况下,能将机组氨液溶于水中,并排至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储罐或水池。
8.10.4直燃吸收式机组机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火及燃气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2 宜单独设置机房;不能单独设置机房时,机房应靠建筑物的外墙,并采用耐火极限大于2h防爆墙和耐火极限大于1.5h现浇楼板与相邻部位隔开;当与相邻部位必须设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3 不应与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疏散口贴邻设置;
       4 燃气直燃型制冷机组机房单层面积大于200m2时,机房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
       5 应设置泄压口,泄压口面积不应小于机房占地面积的10%(当通风管道或通风井直通室外时,其面积可计入机房的泄压面积);泄压口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安全出口;
       6 不应设置吊顶;
       7 烟道布置不应影响机组的燃烧效率及制冷效率。

 

条文说明

8.10制冷机房
8.10.1制冷机房设计要求。
       1 制冷机房的位置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尽可能设置在空调负荷的中心的目的有两个,一是避免输送管路长短不一,难以平衡而造成的供冷(热)质量不良;二是避免过长的输送管路而造成输送能耗过大。
       2 大型机房内设备运行噪声较大,按照办公环境的要求设置值班室或控制室除了保护操作人员的健康外,也是机房自动化控制设备运行环境的需要。机房内的噪声不应影响附近房间使用。
       3 根据其所选用的不同制冷剂,采用不同的检漏报警装置,并与机房内的通风系统连锁。测头应安装在制冷剂最易泄漏的部位。对于设置了事故通风的冷冻机房,在冷冻机房两个出口门外侧,宜设置紧急手动启动事故通风的按钮。
       4 由于机房内设备的尺寸都比较大,因此需要在设计初始详细考虑大型设备的位置及运输通道,防止建筑结构完成后设备的就位困难。
       5 制冷机组所携带的冷剂较多,当制冷机的安全爆破片破裂时,大量的制冷剂会迅速涌入机房内,由于制冷剂气体的相对密度一般都比空气大,很容易在机房下部人员活动区积聚,排挤空气,使工作人员受缺氧窒息的危害。因此美国《制冷系统安全设计标准》ANSI/ASHRAE-15第8.11.2.1款要求,不论属于哪个安全分组的制冷剂,在制冷机房内均需设置与安装和所使用制冷剂相对应的泄漏检测传感器和报警装置。尤其是地下机房,危险性更大。所以制冷剂安全阀泄压管一定要求接至室外安全处。
8.10.2机房设备布置要求。
    按当前常用机型作了机房布置最小间距的规定。在设计布置时还应尽量紧凑、宽窄适当而不应浪费面积。根据实践经验、设计图面上因重叠的管道摊平绘制,管道甚多,看似机房很挤,完工后却太宽松,因此,设计时不应超出本条规定的间距过多。
    随着设备清洁技术的提高,一些在线清洁方式(如8.6.4条第3款)也开始使用。当冷水或冷却水系统采用在线清洁装置时,可以不考虑本条第3款的规定。
8.10.3氨制冷机房设计要求。部分强制性条文。
    尽管氨制冷在目前具有一定的节能减排的应用前景,但由于氨本身的易燃易爆特点,对于民用建筑,在使用氨制冷时需要非常重视安全问题。氨溶液溶于水时,氨与水的比例不高于每1kg氨/17L水。
8.10.4直燃吸收机组机房设计要求。
    本条主要是针对直燃吸收式机组机房的安全要求提出的。直燃吸收式机组通常采用燃气或燃油为燃料,这两种燃料的使用都涉及防火、防爆、泄爆、安全疏散等安全问题;对于燃气机组的机房还有燃气泄漏报警、紧急切断燃气供应的安全措施。相关规范包括《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等。
    直燃机组的烟道设计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之一。设计时应符合机组的相关设计参数要求,并按照锅炉房烟道设计的相关要求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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