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停止运行
4.5.1 供热管网停止运行前应编制停运方案。
4.5.2 供热管网停运操作应按停运方案或调度指令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非采暖季正常停运应根据停运计划进行;
2 带热停运应沿介质流动方向依次关闭阀门,先关闭供水、供汽阀门,后关闭回水阀门。阀门关闭时间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表4.5.2 供热管网阀门关闭时间
4.5.3 供热管网降温过程中应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4.5.4 停止运行的蒸汽供热管网应将疏水阀门保持开启状态,再次送汽前不得关闭。
4.5.5 停止运行的热水供热管网宜进行湿保护,每周应检查1次,充水量应使最高点不倒空。
4.5.6 长时间停止运行的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对管道设备及其附件应进行防锈、防腐处理。
条文说明
4.5 停止运行
4.5.1 供热管网的停止运行要有组织、有计划地按程序进行。停运方案要明确停运时间、操作方法及主要设备、阀门的操作人。
4.5.2 供热管网停止运行包括非供暖季正常停运和带热停运两种情况。
4.5.4 目的是避免蒸汽管道内留存大量凝结水,造成再次送气时的汽水冲击。
4.5.5 供热管道停用期间,如不采取保护措施,空气就会进入系统内部,使管道内部遭受溶解氧的腐蚀。停止运行的供热管网要保证系统充满水,进行湿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