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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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机房位置选择
7.3.1
配变电所、通信机房、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室和应急指挥中心宜布置在地震力或变位较小的场所,且应避开对抗震不利或危险场所。
7.3.2
电气设备间及电缆管井不应设置在易受震动破坏的场所。
上一节:
7.2 系统和装置的设置
下一节:
7.4 设备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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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1 术语
2.2 符号
3.1 一般规定
3.2 场地影响
3.3 地震影响
3.4 地震作用计算
3.5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和支吊架抗震要求
4.1 室内给水排水
4.2 建筑小区、单体建筑室外给水排水
5.1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
5.2 室外热力系统
6.1 一般规定
6.2 燃气系统
7.1 一般规定
7.2 系统和装置的设置
7.3 机房位置选择
7.4 设备安装
7.5 导体选择及线路敷设
8.1 一般规定
8.2 抗震支吊架计算
8.3 抗震支吊架设计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