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钢筋的公称直径、公称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


 
 
条文说明
 
附录A 钢筋的公称直径、公称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
表A.0.1 普通钢筋和预应力螺纹钢筋的公称直径是指与其公称截面面积相等的圆的直径。光面钢筋的公称截面面积与承载受力面积相同;而带肋钢筋承载受力的截面面积小于按理论重量计算的截面面积,基圆面积率约为0.94。而预应力螺纹钢筋的有关数值也不完全对应,故在表中以括号及注另行表达。必要时,尚应考虑基圆面积率的影响。
表A.0.2 本规范将钢绞线外接圆直径称作公称直径;而公称截面面积即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中的“参考截面面积”。由于捻绞松紧程度的不同,其值可能有波动,工程应用时如果有必要,可以根据实测确定。
表A.0.3 钢丝的公称直径、公称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之间的关系与普通钢筋相似,但基圆面积率较大,约为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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