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intelligent building
GB 50314-2015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08日
施行日期:2015年10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77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4-2015,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6.6、4.7.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同时废止。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intelligent building
GB 50314-2015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08日
施行日期:2015年10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77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3月8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J17号)的要求,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会间有关单位编制完成。2015年3月8日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共分18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工程架构、设计要素、住宅建筑、办公建筑、旅馆建筑、文化建筑、博物馆建筑、观演建筑、会展建筑、教育建筑、金融建筑、交通建筑、医疗建筑、体育建筑、商店建筑、通用工业建筑。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根据智能建筑工程设计的需要,增加了第3章工程架构;
(2)对智能建筑的分类作了相应调整;
(3)对其他各章内容进行了适时的技术提升、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土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258号,邮政编码:200041)。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商业机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东电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赵济安 邵民杰 陈众励 孙 兰 谢 卫
吴悦明 洪劲飞 王小安 蔡增谊 王 晔
成红文 吴文芳 林海雄 涂 强 曹承属
瞿二澜 邓 清 李 军 陆振华 戴建国
钱克文 孙成群 张文才 李立晓 郭晓岩
张彦遵 管清宝 杨国胜 陈 易 吴雪芳
郑 锋 朱甫泉
主要审查人:陈汉民 万 力 耿望阳 孙莺飞 熊泽祝
朱立彤 焦建欣 夏 林 马 健 洪友白
杨柱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