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统一气体灭火系统(或简称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保障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设置的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
1.0.3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及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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