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技术要求
16.1.1 整车要求
16.1.1.1 涡喷消防车(以下简称“涡喷车”)应符合GB 7956.1-2014第5章的相关要求。
16.1.1.2 涡喷车液压油箱溶剂在涡喷车液压系统连续举升、俯仰50个循环后,邮箱内液压油温度应不大于90℃;在此过程中,涡喷车液压系统不应因油温过高而出现颤抖、爬行、卡阻等现象,液压元器件不应有漏油、渗油、机件损坏等现象。
16.1.2 底盘改制的要求
涡喷车底盘改制应符合GB 7956.3的相关要求。
16.1.3 标识要求
16.1.3.1 涡喷车的操作标识应符合7956.3的相关要求。
16.1.3.2 涡喷灭火装置的显示仪表应齐全。
16.1.3.3 涡喷灭火装置的操作按钮应有说明标牌和警示标牌。
16.1.3.4 涡喷灭火装置操作处应设置完整清晰的操作说明。
16.1.3.5 涡喷车的操作说明、操作标识和警示标志参见附录A。
16.1.4 消防水力系统要求
涡喷车的消防水力系统应符合GB 7956.3的相关要求。
16.1.5 液压系统要求
涡喷车的液压系统应符合GB 7956.14的相关要求。
16.1.6 控制柜要求
涡喷车的控制柜应符合GB 7956.11的相关要求。
16.1.7 涡喷灭火装置要求
16.1.7.1 —般要求
16.1.7.1.1 涡喷灭火装置在回转、俯仰作业范围内,以额定转速工作时不应出现倾翻或危及安全的晃动。
16.1.7.1.2 驾乘室内操作处应设置涡喷灭火装置工作状态的监测装置。
16.1.7.1.3 涡喷车应设置独立燃油箱,油箱容积不应小于1000L。
16.1.7.1.4独立燃油箱加油口的设置应便于涡喷装置作业时加油,并应设燃油液位显示装置。
16.1.7.2 支腿要求
16.1.7.2.1 支腿操作处应有紧急停止支腿运动的按钮。
16.1.7.2.2 支腿油缸应有压锁止机构。
16.1.7.2.3 支腿应工作可靠,作业时不应出现漏油,结构件变形及运动卡阻等现象。
16.1.7.3 作业要求
16.1.7.3.1 涡喷灭火装置作业时,水和泡沫混合液应能与涡喷发动机排出的气体充分混合。
16.1.7.3.2 涡喷灭火装置的水平喷射射程应不小于90m。
16.1.7.3.3 涡喷灭火装置工作能水平回转、上下俯仰,水平方向应能360°回转,俯角应不小于5°,仰角应不小于30°。
16.1.7.3.4 涡喷灭火装置的回转和俯仰动作应平稳可靠,无颤抖、爬行、卡阻等现象。
16.1.7.3.5 涡喷灭火装置的操纵应可靠、灵活、平稳,无卡阻、异响等现象。
16.1.7.3.6 涡喷灭火装置以额定转速工作时,人员操作处噪音应不大于90dB(A)。
16.1.7.3.7 涡喷灭火装置应启动正常。
16.1.7.3.8 涡喷灭火装置应有自保灭火系统。
16.1.7.3.9 涡喷灭火装置作业时,液压系统应无漏油,油温应不大于90℃,不应出现工作异常。
16.1.7.3.10 涡喷灭火装置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1h,装置应工作正常。
16.1.7.3.11 在涡喷灭火装置操作处应有以下内容的仪表和标识:
——发动机额定转速;
——发动机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
——发动机使用的燃油种类和润滑油牌号。
16.1.1.1 涡喷消防车(以下简称“涡喷车”)应符合GB 7956.1-2014第5章的相关要求。
16.1.1.2 涡喷车液压油箱溶剂在涡喷车液压系统连续举升、俯仰50个循环后,邮箱内液压油温度应不大于90℃;在此过程中,涡喷车液压系统不应因油温过高而出现颤抖、爬行、卡阻等现象,液压元器件不应有漏油、渗油、机件损坏等现象。
16.1.2 底盘改制的要求
涡喷车底盘改制应符合GB 7956.3的相关要求。
16.1.3 标识要求
16.1.3.1 涡喷车的操作标识应符合7956.3的相关要求。
16.1.3.2 涡喷灭火装置的显示仪表应齐全。
16.1.3.3 涡喷灭火装置的操作按钮应有说明标牌和警示标牌。
16.1.3.4 涡喷灭火装置操作处应设置完整清晰的操作说明。
16.1.3.5 涡喷车的操作说明、操作标识和警示标志参见附录A。
16.1.4 消防水力系统要求
涡喷车的消防水力系统应符合GB 7956.3的相关要求。
16.1.5 液压系统要求
涡喷车的液压系统应符合GB 7956.14的相关要求。
16.1.6 控制柜要求
涡喷车的控制柜应符合GB 7956.11的相关要求。
16.1.7 涡喷灭火装置要求
16.1.7.1 —般要求
16.1.7.1.1 涡喷灭火装置在回转、俯仰作业范围内,以额定转速工作时不应出现倾翻或危及安全的晃动。
16.1.7.1.2 驾乘室内操作处应设置涡喷灭火装置工作状态的监测装置。
16.1.7.1.3 涡喷车应设置独立燃油箱,油箱容积不应小于1000L。
16.1.7.1.4独立燃油箱加油口的设置应便于涡喷装置作业时加油,并应设燃油液位显示装置。
16.1.7.2 支腿要求
16.1.7.2.1 支腿操作处应有紧急停止支腿运动的按钮。
16.1.7.2.2 支腿油缸应有压锁止机构。
16.1.7.2.3 支腿应工作可靠,作业时不应出现漏油,结构件变形及运动卡阻等现象。
16.1.7.3 作业要求
16.1.7.3.1 涡喷灭火装置作业时,水和泡沫混合液应能与涡喷发动机排出的气体充分混合。
16.1.7.3.2 涡喷灭火装置的水平喷射射程应不小于90m。
16.1.7.3.3 涡喷灭火装置工作能水平回转、上下俯仰,水平方向应能360°回转,俯角应不小于5°,仰角应不小于30°。
16.1.7.3.4 涡喷灭火装置的回转和俯仰动作应平稳可靠,无颤抖、爬行、卡阻等现象。
16.1.7.3.5 涡喷灭火装置的操纵应可靠、灵活、平稳,无卡阻、异响等现象。
16.1.7.3.6 涡喷灭火装置以额定转速工作时,人员操作处噪音应不大于90dB(A)。
16.1.7.3.7 涡喷灭火装置应启动正常。
16.1.7.3.8 涡喷灭火装置应有自保灭火系统。
16.1.7.3.9 涡喷灭火装置作业时,液压系统应无漏油,油温应不大于90℃,不应出现工作异常。
16.1.7.3.10 涡喷灭火装置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1h,装置应工作正常。
16.1.7.3.11 在涡喷灭火装置操作处应有以下内容的仪表和标识:
——发动机额定转速;
——发动机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
——发动机使用的燃油种类和润滑油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