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总则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消防电子产品的检验提供统一的能再现的环境试验方法。
有关消防电子产品标准要根据产品可能遇到的环境条件,并从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综合分析后,对采用哪种试验方法(条件)和严酷等级作出具体规定。
3.1 试验分类
本标准所列试验分为两类。
Ⅰ类:运行试验
这类试验,主要是判定产品在环境试验条件下是否满足功能要求,目的是检验产品在使用环境中正常工作的能力和验证产品在这种环境下的抗干扰能力。产品在其试验过程中,均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Ⅱ类:耐久试验
这类试验,是为了加速正常使用环境条件対产品的影响,进一步判定产品的性能、考核试验环境对产品在非工作状态下产生的残留影响(非瞬时影响),目的是验证产品长时间承受使用环境的能力。
3.2 试验项目
本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见表1:
3.3 试验严酷等级的划分
对于每一项环境试验,应根据不同类型的产品,不同的安装使用场所选择合适的试验方法和严酷等级。本标准按产品类型及安装使用场所将产品划分为0、Ⅰ、Ⅱ、Ⅲ四个等级。
0级:安装在民用房屋或类似的住宅屋内的产品;
Ⅰ级:安装在商业或工业房屋内的系统控制、指示设备和供电设备等;
Ⅱ级:安装在商业或工业房屋内的各类火灾触发器件;
Ⅲ级:安装在户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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