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安装设备


7.1.1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备防护区设计平面图;
    2 设计单位已向施工单位技术交底;
    3 防护区气密性已符合设计要求;
    4 施工现场供电正常。
7.1.2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的施工应由通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承担。
7.1.3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施工前应对系统组件进行现场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供氮装置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型号、规格、数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氧浓度探测器、控制组件(主控制器、紧急报警控制器)的型号、规格和数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3 氧浓度探测器、控制组件(主控制器、紧急报警控制器)经外观检查无损伤。


条文说明
7.1 安装准备
7.1.1 本条规定了防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的技术和物质条件。
    平面布置图齐全,这是施工前必备的首要条件。技术交底仔细,以避免施工中引发矛盾,本条规定有利于避免矛盾发生,保证施工质量。施工的物质准备充分、场地条件具备,与其他工程协调好,可以避免发生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
7.1.2 本条强调了专业培训的基本要求。从事防火系统施工安装的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系统的工作原理、性能和特点、施工程序和施工中的注意事项等专业知识,以确保系统的安装、调试质量,保证其正常可靠地运行。
7.1.3 本条规定了施工前应对防火系统进行现场检验。
    检查供氮装置的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这样做对确保防火系统功能是至关重要的。
    同时也规定了施工前对控制组件和氧浓度探测器进行现场检验。防护区内的氧浓度是通过控制组件和氧浓度探测器控制的,在现场对其型号、规格、设计要求的检查,是为了确保防火系统达到所设计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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