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可”;
反面词采用“不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非必须按所指定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可”;
反面词采用“不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非必须按所指定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