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1054—2014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fire station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实施日期: 2015年8月1日
GB 51054—2014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fire station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实施日期: 2015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58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1054-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9、
4.1.7、4.2.2.4、4.2.8、4.2.9(8、9)、4.15.2、5.1.10(3、
6)、6.5.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第58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1054-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9、
4.1.7、4.2.2.4、4.2.8、4.2.9(8、9)、4.15.2、5.1.10(3、
6)、6.5.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建设部
2014年12月2日
2014年12月2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査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共6章,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选址和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消防站场地设计、建筑设备与其他设施。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邮政编码: 200032)。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
主编单位: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 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