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GB5105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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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综合布线
6.4.1
消防站宜采用光纤和铜缆同时接入的通信方式。
6.4.2
消防站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6.4.1
本条对消防站的布线进行了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的有关要求。
上一节:
6.3 防雷与接地
下一节:
6.5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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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造址和总平面设计
4 建筑设计
4.1 一 般 要 求
4.2 消 防 车 库
4.3 通 信 室
4.4 体能训练室
4.5 执勤器材库和训练器材库
4.6 被装营具库
4.7 清洗室、烘干室
4.8 器材修理间、呼吸器充气室
4.9 灭火救援研讨室、电脑室
4.10 图书阅览室
4.11 会 议 室
4.12 俱 乐 部
4.13 公众消防宣传教育用房
4.14 干部备勤室
4.15 消防员备勤室
4.16 餐厅、厨房
4.17 家属探亲用房
4.18 浴 室
4.19 锅 炉 房
4.20 心理辅导室
4.21 晾衣室(场)
4.22 贮藏室、盥洗室
4.23 配电室和空调机房
4.24 油料库
4.25 其他辅助建筑
4.26 台阶、坡道和栏杆
4.27 走道和楼梯
4.28 建筑造型与装修
5 消防站场地设计
5.1 室外训练场
5.2 道路
6 建筑设备与其他设施
6.1 给水排水
6.2 采暖、通风、空调和防排烟
6.3 防雷与接地
6.4 综合布线
6.5 电气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制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