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灭火救援研讨室、电脑室


4.9.1  灭火救援研讨室、电脑室的计算机接口数应根据当地经济条件适量选配,条件许可的消防站宜按每人一台设计。
4.9.2  电脑桌和通道的布局应便于紧急出动。
4.9.3  电脑室的布线应包括有线通信、计算机网络等有关线路。
4.9.4  灭火救援研讨室应设置电子白板、黑板、音响、投影系统等设备。
4.9.5  灭火救援研讨室、电脑室的地板应有防静电要求,其电源功率应能满足所有电脑同时使用的要求。
4.9.6  灭火救援研讨室、电脑室的防雷与接地、综合布线等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要求。



条文说明

4.9.1  灭火救援研讨室、电脑室的计算机网络接口数应根据当地经济条件适量选配,条件许可的消防站宜按每人一台布线。
4.9.2  电脑桌和通道的布局应科学合理,以便于人员紧急出动和快速疏散。
4.9.4  灭火救援研讨室应设置电子白板、黑板、音响、投影系统等设备,便于现场演示和交流。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