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灭火装置技术规程 CECS32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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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符号
A——计算面积;
C——灭火设计浓度;
C
A
——单位面积设计用量;
m——单具灭火装置的充装量;
N——灭火装置的配置数量;
V
1——
防护区净容积;
V
2
——计算体积。
上一节:
2.1 术语
下一节:
3 配置
目录导航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配置
3.1 一般规定
3.2 干粉灭火装置配置计算
3.3 布置
3.4 控制
4 安装和调试
4.1 安装
4.2 调试
5 竣工验收
5.1 一般规定
5.2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
5.3 干粉灭火装置
5.4 联动控制组件
6 维护管理
附录A 干粉灭火装置安装记录
附录B 模拟启动试验方法
附录C 干粉灭火装置安装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