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 分流系数kc
E.0.1 单根引下线时,分流系数应为1;两根引下线及接闪器不成闭合环的多根引下线时,分流系数可为0.66,也可按本规范图E.0.4计算确定;图E.0.1(c)适用于引下线根数n不少于3根,当接闪器成闭合环或网状的多根引下线时,分流系数可为0.44。
图E.0.1 分流系数kc(1)
1—引下线;2—金属装置或线路;3—直接连接或通过电涌保护器连接;
注:1 S为空气中间隔距离,为引下线从计算点到等电位连接点的长度;
2 本图适用于环形接地体。也适用于各引下线设独自的接地体且各独自接地体的冲击接地电阻与邻近的差别不大于2倍;若差别大于2倍时,=1;
3 本图适用于单层和多层建筑物。
E.0.2 当采用网格型接闪器、引下线用多根环形导体互相连接、接地体采用环形接地体,或利用建筑物钢筋或钢构架作为防雷装置时,分流系数宜按图E.0.2确定。
图E.0.2 分流系数kc(2)
注:1 h1~hm为连接引下线各环形导体或各层地面金属体之间的距离,cs、cd为某引下线顶雷击点至两侧最近引下线之间的距离,计算式中的c取二者较小值,n为建筑物周边和内部引下线的根数且不少于4根。c和h1取值范围在3m~20m。
2 本图适用于单层至高层建筑物。
E.0.3 在接地装置相同的情况下,即采用环形接地体或各引下线设独自接地体且其冲击接地电阻相近,按图E.0.1和图E.0.2确定的分流系数不同时,可取较小者。
E.0.4 单根导体接闪器按两根引下线确定时,当各引下线设独自的接地体且各独自接地体的冲击接地电阻与邻近的差别不大于2倍时,可按图E.0.4计算分流系数;若差别大于2倍时,分流系数应为1。
图E.0.4 分流系数kc(3)
条文说明
附录E 分流系数kc
本附录主要根据IEC 62305—3:2010第36页表12、第46页图C.1(即本附录图E.0.4)、第47页图C.2和第50页图C.4修订的。其第36页表12见表15。
表15 分流系数kc的近似值
在IEC 62305—3:2010第41页图C.2的注2和第50页图C.4的注均为:If interal down-conductors exist,they should be taked into account in the number n。译文:如果建筑物内存在有引下线时,宜将其计入n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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