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术语
2.0.1 系统图 overview diagram
概略地表达一个项目的全面特性的简图,又称概略图。
2.0.2 项目 object
在设计、工艺、建筑、运行、维修和报废过程中所面对的实体。
2.0.3 简图 diagram
主要是通过以图形符号表示项目及它们之间关系的图示形式来表达信息。
2.0.4 电路图 circuit diagram
表达项目电路组成和物理连接信息的简图。
2.0.5 接线图(表) connection diagram(table)
表达项目组件或单元之间物理连接信息的简图(表)。
2.0.6 电气平面图 electrical plan
采用图形和文字符号将电气设备及电气设备之间电气通路的连接线缆、路由、敷设方式等信息绘制在一个以建筑专业平面图为基础的图内,并表达其相对或绝对位置信息的图样。
2.0.7 电气详图 electrical details
一般指用1:20至1:50比例绘制出的详细电气平面图或局部电气平面图。
2.0.8 电气大样图 electrical detail drawing
一般指用1:20至10:1比例绘制出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及其连接线缆等与周边建筑构、配件联系的详细图样,清楚地表达细部形状、尺寸、材料和做法。
2.0.9 电气总平面图 electrical site plan
采用图形和文字符号将电气设备及电气设备之间电气通路的连接线缆、路由、敷设方式、电力电缆井、人(手)孔等信息绘制在一个以总平面图为基础的图内,并表达其相对或绝对位置信息的图样。
2.0.10 参照代号 reference designation
作为系统组成部分的特定项目按该系统的一方面或多方面相对于系统的标识符。
条文说明
2 术语
2.0.1 概略图术语引用国家标准《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 第1部分:规则》GB/T 6988.1-2008/IEC 61082-1:2006中第3.4.1条。
《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4728.1-2005/IEC 60617database第2.2节中,概略图(含框图、单线简图等)表示系统、分系统、装置、部件、设备、软件中各项目之间的主要关系和连接的相对简单的简图,通常用单线表示。
根据上述两个标准的定义及目前建筑电气专业实际使用的现状,本规范将概略图和系统图的概念同时使用。设计人员根据实际工程情况绘制相应的系统图如低压配电系统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示例见本标准图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图等。
弱电系统如采用方框图形式表达其全面特性时,宜称为概略图。
2.0.2 项目术语摘自国家标准《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 第1部分:规则》GB/T 6988.1-2008/IEC 61082-1:2006中第3.1.7条。
本规范条款中的项目包括电气设备、电气设备之间电气通路的连接线缆、保护槽管、元器件等。
电气设备包括强电设备和弱电设备。线缆包括电线电缆、控制电缆、弱电系统的电缆和光缆。
2.0.3 简图术语摘自国家标准《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 第1部分:规则》GB/T 6988.1-2008/IEC 61082-1:2006中第3.3.2条。
2.0.4 电路图术语摘自国家标准《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 第1部分:规则》GB/T 6988.1-2008/1EC 61082-1:2006中第3.4.3条。
《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4728.1-2005/IEC 60617database第2.2节中,电路图表示系统、分系统、装置、部件、设备、软件等实际电路的简图,采用按功能排列的图形符号来表示各元件的连接关系,以表示功能而不需考虑项目的实际尺寸、形状或位置。
2.0.5 接线图(表)术语摘自国家标准《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 第1部分:规则》GB/T 6988.1-2008/IEC 61082-1:2006中第3.4.4条、第3.4.8条。
《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4728.1-2005/IEC 60617database第2.2节中,接线图(包括单元接线图、互连接线图、端子接线图、电缆图等)表示或列出一个装置或设备的连接关系的简图。
2.0.6 建筑电气专业涉及的系统较多,一张电气平面图绘制不全,至少强电和弱电平面图应分别绘制。设计人员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可绘制相应的电气平面图。例如,照明设备、连接线缆以及安装位置等信息绘制在一个建筑平面图内的图样称为照明平面图;综合布线系统设备、连接线缆以及安装位置等信息绘制在一个建筑平面图内的图样称为综合布线系统平面图。其他系统平面图表示法以此类推。
2.0.7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 50504-2009中第2.4.10条将建筑大样图定义为:“对建筑物的主要部位或房间用较大的比例(一般为1:20至1:50)绘制的详细图样”。
电气详图根据建筑专业详图的定义,规定了使用比例。
2.0.8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 50504-2009中第2.4.11条将建筑大样图定义为:“对建筑物的细部或建筑构、配件用较大的比例(一般为1:20、1:10、1:5等)将其形状、大小、材料和做法详细地表示出来的图样,又称节点详图”。
电气大样图根据建筑专业大样图的定义及本专业的特性,规定了使用比例。电气大样图包括建筑电气设备大样图和局部电气平面大样图。
2.0.9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 50504-2009中第2.4.3条将总平面图定义为:“表示拟建房屋所在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总体布置图,并反映与原有环境的关系和邻界的情况等”。
2.0.10 参照代号术语摘自国家标准《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第1部分:规则》GB/T 6988.1-2008/IEC 61082-1:2006中第3.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