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大坝


6.2.1 坝体内的楼梯间、电梯间应在与大坝电缆廊道连接处设置前室,前室通往电缆廊道和楼梯间的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与大坝一般廊道连接处应设置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丙级防火门。
6.2.2 承担疏散功能的大型水电工程坝体内楼梯间、电梯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设置防烟楼梯间及前室。
6.2.3 坝面上建筑物应按本规范第11.5节的有关规定设置灭火器材。当坝面上布置有单体体积大于3000m³的丙类建筑物时,应按本规范第11.3节的有关规定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


 

条文说明
 

6.2 大坝

6.2.1 坝体内的楼梯间、电梯间是大坝内部的垂直交通工具,平时供内部巡检人员上下通行,当大坝内部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火灾时,还是坝内人员疏散至坝面的逃生通道。由于坝体内的楼梯间、电梯间多为封闭式,不具备自然排烟的条件,一旦大坝内部发生火灾、烟气窜入时容易产生“烟囱效应”。
       考虑到大坝内部除电缆廊道内有可燃物外,其他部位如灌浆、排水、观察廊道等均无可燃物或可燃物极少,坝体内电梯、楼梯的总高度虽高,但其仅在与上述廊道相通处设置站点,站点数很少且巡检人员也很少,对于一般水利水电工程,分下列两种情况设防:
       (1)坝体内的楼梯间、电梯间与有可能失火的电缆廊道相连处设置前室,作为阻隔烟气的缓冲空间。前室通往电缆廊道和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2)坝体内的楼梯间、电梯间与无火源的一般廊道相连处设一道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丙级防火门。
6.2.2 对于承担疏散功能的大型水电工程坝体内楼梯间、电梯间,考虑到有外来人员及外来火源的可能性,为了保证火灾时疏散通道的畅通、疏散人员的绝对安全,本条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设置防烟楼梯间及前室。
6.2.3 坝面上的建筑物多为分散布置,体积较小,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戊类的单体建筑物,消防设计时按本规范第11.5节的有关规定设置灭火器材就可以了;对于大型水电工程,当坝面上布置有单体积大于3000m³的丙类建筑物时,应按本规范第11.3节的有关规定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
    坝面上设置的室外消火栓除为消防车提供消防水源外,还可以连接水带、水枪直接出水扑灭现场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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