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总体布局
3.1.1 专业用房所在建筑物的楼层位置应根据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生产工艺流程、占用面积、设备运输、管线敷设、结构荷载、消防、安全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1.2 专业用房应预留场地与空间,宜按照功能要求集中布置,并应设置有互联互通的工艺管道和竖井。
3.1.3 专业用房的强、弱电主干竖井应分别设置,并应满足相互间的电磁屏蔽要求。
3.1.4 专业用房的强、弱电主干竖井及进线间应冗余配置。
条文说明
3.1 总体布局
3.1.2 由于调度大厅、通信等与生产调度相关工艺机房之间有较多的光缆、电缆之间的互联互通,而且对互联互通的可靠性要求比较高,为此相关工艺机房宜集中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