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照明节能要求
6.6.1 工艺机房内宜采用高效节能光源作为主要光源,光效不应小于80lm/W,一般显色性指数Ra应大于80。
6.6.2 工艺机房宜选用三基色直管荧光灯、LED等高效节能光源。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条件下,应选用效率高的灯具,开敞式灯具效率不应小于75%,格栅型灯具效率不应小于60%。节能型电感式镇流器应设电容补偿装置,配套镇流器、LED驱动器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
6.6.3 应对机房内灯具的开关进行方便、灵活的控制,控制方式可采用智能照明控制或墙壁开关控制,照明应分场景、分区域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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