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质量管理 3.2 材料设备管理 3.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1.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3.1.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3.1.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1.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见附录A。

3.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分项工程应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3.1.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条文说明
 

3.1 质量管理

3.1.1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结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以下简称《统一标准》),抓好施工企业对项目质量的管理,所以施工单位应有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检测仪器、设备,实现过程控制。

3.1.2 按《条例》精神,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查批准方可施工使用的要求,并在原《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42-82(以下简称原《规范》)基础上,做了条文修改。

3.1.3 按《统一标准》要求,结合调研了解到,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指导工程施工和提高施工质量,明确质量验收标准确有实效,同时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查利于互相遵守。

3.1.4 按建筑给水、排水、采暖、锅炉工程的工艺特点,分项工程结合原《规范》进行划分。

3.1.5 该条提出了结合本专业特点,分项工程应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又因为每个分项有大有小所以增加了检验批。如:一个30 层楼的室内给水系统,可按每10 层或每5 层一个检验批。这样既便于施工划分,也便于检查记录。如:一个5 层楼的室内排水系统,可以按每单元1 个检验批进行验收检查。

3.1.6 按《条例》精神,结合调研发现建筑工程中,给水、排水或采暖工程的施工单位,有很多小包工队不具备施工资质,没有执行的技术标准,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有意肢解发包工程,所以增加此条,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调研中还了解到验收人员中行政管理人员居多,专业技术人员太少或技术资格不够,故增加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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