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锚喷支护
6.1.1 锚喷支护适用于暗挖法地下工程的支护结构及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
6.1.2 喷射混凝土施工前,应根据围岩裂隙及渗漏水的情况,预先采用引排或注浆堵水。
6.1.3 喷射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
2 中砂或粗砂的细度模数宜大于2.5,含泥量不应大于3.0%;干法喷射时,含水率宜为5%~7%;
3 采用卵石或碎石,粒径不应大于15mm,含泥量不应大于1.0%;使用碱性速凝剂时,不得使用含有活性二氧化硅的石料;
4 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 速凝剂的初凝时间不应大于5min,终凝时间不应大于10min。
6.1.4 混合料必须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与砂石质量比宜为1:4~1:4.5,砂率宜为45%~55%,水胶比不得大于0.45,外加剂和外掺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2 水泥和速凝剂称量允许偏差均为土2%,砂、石称量允许偏差均为±3%;
3 混合料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严防受潮,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h;当掺入速凝剂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min。
6.1.5 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采取喷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当气温低于5°C时,不得喷水养护。
6.1.6 喷射混凝土试件制作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铁道工程应按区间或小于区间断面的结构,每20延米拱和墙各取抗压试件一组;车站取抗压试件两组。其他工程应按每喷射50m3同一配合比的混合料或混合料小于50m3的独立工程取抗压试件一组。
2 地下铁道工程应按区间结构每40延米取抗渗试件一组;车站每20延米取抗渗试件一组。其他工程当设计有抗渗要求时,可增做抗渗性能试验。
6.1.7 锚杆必须进行抗拔力试验。同一批锚杆每100根应取一组试件,每组3根,不足100根也取3根。同一批试件抗拔力平均值不应小于设计锚固力,且同一批试件抗拔力的最小值不应小于设计锚固力的90%。
6.1.8 锚喷支护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区间或小于区间断面的结构每20延米抽查1处,车站每10延米抽查1处,每处lOm2,且不得少于3处。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6.1.10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性能和锚杆抗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性能检验报告和锚杆抗拔力检验报告。
6.1.11 锚喷支护的渗漏水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渗漏水检测记录。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6.1.13 喷层厚度有60%以上检查点不应小于设计厚度,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50%,且平均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
检验方法:用针探法或凿孔法检查。
6.1.14 喷射混凝土应密实、平整,无裂缝、脱落、漏喷、露筋。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1.15 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D/L不得大于1/6。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1 锚喷支护
6.1.1 锚喷暗挖隧道、坑道等施工,一般采用循环形式进行开挖,为防止围岩应力变化引起塌方和地面下沉,要求开挖、锚杆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三个环节紧跟。同时,为了保证施工安全和提高支护效能,在初期喷射混凝土后应及时安装锚杆。
6.1.2 喷射表面有涌水时,不仅会使喷射混凝土的粘着性变坏,还会在混凝土的背后产生水压给混凝土带来不利影响。因此,表面有涌水时应先进行封堵或排水工作。
6.1.3 喷射混凝土质量与水泥品种和强度的关系密切,而普通硅酸盐水泥与速凝剂有很好的相容性,所以应优先选用。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硅酸盐水泥抗渗性好,对硫酸盐类侵蚀抵抗能力较强,但初凝时间长,干缩性大,所以对早期强度要求较高的喷射混凝土应选普通硅酸盐水泥为好。
为减少混合料搅拌中产生粉尘和干拌合时水泥飞扬及损失,有利于喷射混凝土时水泥充分水化,故规定砂石宜有一定的含水率。一般砂为5%~7%,石子为l%~2%,但含水率不宜过大,以免凝结成团,发生堵管现象。
粗骨料粒径的大小不应大于15mm,一是避免堵管,二是减少石子喷射时的动能,降低回弹损失。
为避免喷射混凝土时由于自重而开裂、坠落,提高其在潮湿面施喷时的适应性,故需在水泥中加入适量的速凝剂。
6.1.4 喷射混凝土配合比通常以经验方法试配,通过实测进行修正。掺速凝剂是必要的,但掺速凝剂后又会降低混凝土强度,所以要控制掺量并通过试配确定。钢纤维喷射混凝土虽然抗裂效果明显,但控制钢纤维的用量及保证钢纤维在混凝土中的均匀性却十分重要,故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的有关规定,确保施工的顺利和混凝土的质量。
由于砂率低于45%时容易堵管且回弹量高,高于55%时则会降低混凝土强度和增加收缩量,故规定砂率宜为45%~55%。
喷射混凝土采用的是干混合料,若存放过久,砂石中的水分会与水泥反应,影响到喷射后的质量。所以,混合料尽量随拌随用,不要超过规定的存放时间。
6.1.5 由于喷射混凝土的含砂率高,水泥用量也相对较多并掺有速凝剂,其收缩变形必然要比灌注混凝土大。在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立即进行喷水养护,且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当气温低于5℃时,不得喷水养护。
6.1.6 抗压试件是反映喷射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优劣、检验喷射混凝土强度的主要指标。所以通常做抗压试件或采用回弹仪测试换算其抗压强度值,也可用钻芯法制取试件。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标准试块制作方法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的有关规定。由于地下工程还有抗渗要求,因此还应做抗渗试件。
本条对地下铁道工程喷射混凝土抗压试件和抗渗试件制作组数均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是参考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的有关内容;对水底隧道、山岭隧道和军工隧道等其他工程喷射混凝土抗压试件制作组数,主要是参考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的有关内容。因影响喷射混凝土抗渗性能的因素较多,《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取消了喷射混凝土抗渗等级的规定,故本条仅对其他工程当设计有抗渗要求时,规定可增做抗渗性能试验。
6.1.7 锚杆的锚固力与安装施工工艺操作有关,锚杆安装后应进行拉拔试验,达到设计要求时方为合格。本条参考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第7.6.18条的有关规定,同一批锚杆每100根应取一组(3根)试件,同一批试件拉拔力的平均值不得小于设计锚固力,拉拔力最低值不应小于设计锚固力的90%。
6.1.8 锚喷支护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参考了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第7.6.14条的规定。
6.1.9 参见本规范第6.1.3条和第6.1.4条的条文说明。
6.1.10 参见本规范第6.1.6条和第6.1.7条的条文说明。
6.1.11 锚喷支护宜用于防水等级为三级的地下工程,工程渗漏水量必须符合设计防水等级标准。喷射混凝土施工前,应根据围岩裂隙及渗漏水的情况,预先采用引排或注浆堵水。
6.1.12 喷层与围岩以及喷层之间粘结应用小锤轻击检查。
6.1.13 对喷层厚度检查宜通过在受喷面上埋设标桩或其他标志控制,也可在喷射混凝土凝结前用针探法检查,必要时可用钻孔或钻芯法检查。
区间或小于区间断面的结构每20延米检查一个断面,车站每10延米检查一个断面。每个断面从拱顶中线起,每2m检查一个点。断面检查点60%以上喷射厚度不应小于设汁厚度,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50%,且平均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时,方为合格。
6.1.14 本条是对喷射混凝土质量的外观检查。当发现喷射混凝土表面有裂缝、脱落、漏喷、露筋等情况时,应予凿除喷层重喷或进行修整。
6.1.15 本条是针对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提出平整度的质量指标,以便于铺设塑料防水板。对初期支护基层表面要求十分平整则费时又费力,原规范规定“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30mm,且矢弦比不得大于1/6”,修改为“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D/L不得大于1/6”与本规范第4.5.2条保持一致。
6.1.2 喷射混凝土施工前,应根据围岩裂隙及渗漏水的情况,预先采用引排或注浆堵水。
6.1.3 喷射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
2 中砂或粗砂的细度模数宜大于2.5,含泥量不应大于3.0%;干法喷射时,含水率宜为5%~7%;
3 采用卵石或碎石,粒径不应大于15mm,含泥量不应大于1.0%;使用碱性速凝剂时,不得使用含有活性二氧化硅的石料;
4 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 速凝剂的初凝时间不应大于5min,终凝时间不应大于10min。
6.1.4 混合料必须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与砂石质量比宜为1:4~1:4.5,砂率宜为45%~55%,水胶比不得大于0.45,外加剂和外掺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2 水泥和速凝剂称量允许偏差均为土2%,砂、石称量允许偏差均为±3%;
3 混合料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严防受潮,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h;当掺入速凝剂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min。
6.1.5 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采取喷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当气温低于5°C时,不得喷水养护。
6.1.6 喷射混凝土试件制作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铁道工程应按区间或小于区间断面的结构,每20延米拱和墙各取抗压试件一组;车站取抗压试件两组。其他工程应按每喷射50m3同一配合比的混合料或混合料小于50m3的独立工程取抗压试件一组。
2 地下铁道工程应按区间结构每40延米取抗渗试件一组;车站每20延米取抗渗试件一组。其他工程当设计有抗渗要求时,可增做抗渗性能试验。
6.1.7 锚杆必须进行抗拔力试验。同一批锚杆每100根应取一组试件,每组3根,不足100根也取3根。同一批试件抗拔力平均值不应小于设计锚固力,且同一批试件抗拔力的最小值不应小于设计锚固力的90%。
6.1.8 锚喷支护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区间或小于区间断面的结构每20延米抽查1处,车站每10延米抽查1处,每处lOm2,且不得少于3处。
Ⅰ 主 控 项 目
6.1.9 喷射混凝土所用原材料、混合料配合比及钢筋网、锚杆、钢拱架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6.1.10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性能和锚杆抗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性能检验报告和锚杆抗拔力检验报告。
6.1.11 锚喷支护的渗漏水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渗漏水检测记录。
Ⅱ 一 般 项 目
6.1.12 喷层与围岩以及喷层之间应粘结紧密,不得有空鼓现象。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6.1.13 喷层厚度有60%以上检查点不应小于设计厚度,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50%,且平均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
检验方法:用针探法或凿孔法检查。
6.1.14 喷射混凝土应密实、平整,无裂缝、脱落、漏喷、露筋。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1.15 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D/L不得大于1/6。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条文说明
6.1 锚喷支护6.1.1 锚喷暗挖隧道、坑道等施工,一般采用循环形式进行开挖,为防止围岩应力变化引起塌方和地面下沉,要求开挖、锚杆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三个环节紧跟。同时,为了保证施工安全和提高支护效能,在初期喷射混凝土后应及时安装锚杆。
6.1.2 喷射表面有涌水时,不仅会使喷射混凝土的粘着性变坏,还会在混凝土的背后产生水压给混凝土带来不利影响。因此,表面有涌水时应先进行封堵或排水工作。
6.1.3 喷射混凝土质量与水泥品种和强度的关系密切,而普通硅酸盐水泥与速凝剂有很好的相容性,所以应优先选用。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硅酸盐水泥抗渗性好,对硫酸盐类侵蚀抵抗能力较强,但初凝时间长,干缩性大,所以对早期强度要求较高的喷射混凝土应选普通硅酸盐水泥为好。
为减少混合料搅拌中产生粉尘和干拌合时水泥飞扬及损失,有利于喷射混凝土时水泥充分水化,故规定砂石宜有一定的含水率。一般砂为5%~7%,石子为l%~2%,但含水率不宜过大,以免凝结成团,发生堵管现象。
粗骨料粒径的大小不应大于15mm,一是避免堵管,二是减少石子喷射时的动能,降低回弹损失。
为避免喷射混凝土时由于自重而开裂、坠落,提高其在潮湿面施喷时的适应性,故需在水泥中加入适量的速凝剂。
6.1.4 喷射混凝土配合比通常以经验方法试配,通过实测进行修正。掺速凝剂是必要的,但掺速凝剂后又会降低混凝土强度,所以要控制掺量并通过试配确定。钢纤维喷射混凝土虽然抗裂效果明显,但控制钢纤维的用量及保证钢纤维在混凝土中的均匀性却十分重要,故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的有关规定,确保施工的顺利和混凝土的质量。
由于砂率低于45%时容易堵管且回弹量高,高于55%时则会降低混凝土强度和增加收缩量,故规定砂率宜为45%~55%。
喷射混凝土采用的是干混合料,若存放过久,砂石中的水分会与水泥反应,影响到喷射后的质量。所以,混合料尽量随拌随用,不要超过规定的存放时间。
6.1.5 由于喷射混凝土的含砂率高,水泥用量也相对较多并掺有速凝剂,其收缩变形必然要比灌注混凝土大。在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立即进行喷水养护,且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当气温低于5℃时,不得喷水养护。
6.1.6 抗压试件是反映喷射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优劣、检验喷射混凝土强度的主要指标。所以通常做抗压试件或采用回弹仪测试换算其抗压强度值,也可用钻芯法制取试件。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标准试块制作方法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的有关规定。由于地下工程还有抗渗要求,因此还应做抗渗试件。
本条对地下铁道工程喷射混凝土抗压试件和抗渗试件制作组数均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是参考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的有关内容;对水底隧道、山岭隧道和军工隧道等其他工程喷射混凝土抗压试件制作组数,主要是参考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的有关内容。因影响喷射混凝土抗渗性能的因素较多,《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取消了喷射混凝土抗渗等级的规定,故本条仅对其他工程当设计有抗渗要求时,规定可增做抗渗性能试验。
6.1.7 锚杆的锚固力与安装施工工艺操作有关,锚杆安装后应进行拉拔试验,达到设计要求时方为合格。本条参考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第7.6.18条的有关规定,同一批锚杆每100根应取一组(3根)试件,同一批试件拉拔力的平均值不得小于设计锚固力,拉拔力最低值不应小于设计锚固力的90%。
6.1.8 锚喷支护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参考了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第7.6.14条的规定。
6.1.9 参见本规范第6.1.3条和第6.1.4条的条文说明。
6.1.10 参见本规范第6.1.6条和第6.1.7条的条文说明。
6.1.11 锚喷支护宜用于防水等级为三级的地下工程,工程渗漏水量必须符合设计防水等级标准。喷射混凝土施工前,应根据围岩裂隙及渗漏水的情况,预先采用引排或注浆堵水。
6.1.12 喷层与围岩以及喷层之间粘结应用小锤轻击检查。
6.1.13 对喷层厚度检查宜通过在受喷面上埋设标桩或其他标志控制,也可在喷射混凝土凝结前用针探法检查,必要时可用钻孔或钻芯法检查。
区间或小于区间断面的结构每20延米检查一个断面,车站每10延米检查一个断面。每个断面从拱顶中线起,每2m检查一个点。断面检查点60%以上喷射厚度不应小于设汁厚度,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50%,且平均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时,方为合格。
6.1.14 本条是对喷射混凝土质量的外观检查。当发现喷射混凝土表面有裂缝、脱落、漏喷、露筋等情况时,应予凿除喷层重喷或进行修整。
6.1.15 本条是针对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提出平整度的质量指标,以便于铺设塑料防水板。对初期支护基层表面要求十分平整则费时又费力,原规范规定“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30mm,且矢弦比不得大于1/6”,修改为“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D/L不得大于1/6”与本规范第4.5.2条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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