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设计要求


5.2.1 地下商场照明
5.2.1.1 货架的垂直照度可以用一般照明或局部照明实现。
5.2.1.2 营业厅照明装置的布置位置宜具有灵活性。
5.2.1.3 局部照明宜采用荧光灯,灯具的长轴方向应与柜台的走向平行。
5.2.1.4 采用荧光灯时,宜用开启式灯具。
5.2.1.5 对显色性要求高的场所,宜选用显色指数较高的光源。
5.2.1.6 必要时可对某些商品设置重点照明。
5.2.2 地下医院照明
5.2.2.1 病房的一般照明不应对仰卧病人产生直接眩光。
5.2.2.2 病床应设置单独开关的床头灯。
5.2.2.3 医护人员和病人活动区应设值班照明,地面水平照度值宜为0.5Lx。
5.2.2.4 通道照明灯具和安装位置应有利于减少对病人产生直接眩光。
5.2.2.5 手术室的一般照明不应对患者产生直接眩光。
5.2.3 地下停车场照明
5.2.3.1 通道灯具的长轴方向应和车辆进出方向相一致。
5.2.3.2 停车场仅有一个进出口时,应设置车辆进出的显示信号。
5.2.3.3 停车位应设车位灯。

 

条文说明
 

5.2 设计要求
5.2.1.1 这样规定使设计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的余地。
5.2.1.2 地下商场营业厅柜台的位置与地面商场不同,往往是不固定的,因此灯具的安装位置应考虑变化的可能性。
5.2.1.3 目的是为了重点保证柜台和货架的照度。
5.2.1.4 为了提高灯具效率、空间照度,也是为了便于维护。
5.2.1.5 商店出售的商品种类繁多,有些对显色性没有太大要求,有些则不然,因此应区别对待。
5.2.1.6 突出重点,显示展品的外形和质地,也有吸引顾客的作用。
5.2.2.1 病房的一般照明是必要的,但应避免对仰卧病人产生直接眩光,以利病人休息。
5.2.2.2 床头设局部照明并单设开关,既可满足病人看书等活动的需要,又不影响别人。
5.2.2.3 值班照明是为了便于病人的夜间活动,但照度不能太高,以免影响别人。
5.2.2.4 避免对手术车上仰卧病人产生眩光。
5.2.2.5 为了避免对接受手术的人产生直接眩光,手术室的一般照明应根据手术台的位置和方向合理布置。
5.2.3.1 这种布灯方式一是照度分布比较均匀,一是能降低眩光。
5.2.3.2、5.2.3.3 均出于安全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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