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基本规定


5.1.1 粮食平房仓的结构设计中平房仓结构上的荷载和作用应符合下列内容:
    1 永久荷载:结构自重、土压力、预应力或其他加在结构上随时间不变的荷载;
    2 可变荷载:粮食荷载、屋面活荷载、输送设施吊挂荷载、风荷载、雪荷载、气密性加压检测荷载、温度作用或其他加在结构上随时间变化的荷载;
    3 地震作用。
5.1.2 各种荷载的取值和作用的计算,除本规范规定者外,其余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确定。
5.1.3 荷载代表值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 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2 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5.1.4 粮食的物理参数可采用工艺专业提供的数据,也可按本规范附录B取值。当未确定装粮品种计算粮食荷载时。应采用对结构产生最不利作用的储粮品种的参数。
5.1.5 粮食荷载对仓壁的作用应包括作用于仓壁的水平压力和竖向摩擦力。
5.1.6 平堆散装粮食对仓壁的水平压力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 深度s处粮食作用于仓壁单位面积上的水平压力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其中,k值计算不应计算粮食对仓壁的外摩擦角。
    2 深度s处粮食作用于仓壁单位面积上的竖向摩擦力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3 粮食侧压力系数k值,可按下式计算或按本规范附录B取值:
    式中:Phk——粮食作用于仓壁单位面积上的水平压力标准值(kN/m2);
          Pfk——粮食作用于仓壁单位面积上的竖向摩擦力标准值(kN/m2);
          k——平堆时粮食侧压力系数;
          s——粮食顶面至计算截面的距离(m)(图5.1.6);
          γ——粮食重力密度(kN/m3);
          δ——粮食对灰砂粉刷面的外摩擦角(°);
          φ——粮食的内摩擦角(°)。
图5.1.6 仓壁受粮食荷载计算示意
    4 非平堆散装粮食对仓壁的水平压力和竖向摩擦力计算应按本规范附录C执行。
5.1.7 平堆散装粮食对地面的竖向压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Pvk——粮食对地面的竖向压力标准值(kN/m2)。
5.1.8 平房仓结构抗震设计时,地震作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确定。
条文说明
5.1 基本规定
5.1.1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9-2012的规定,“预应力”归入永久荷载类别,“温度作用”归入可变荷载类别。
    根据储粮工艺要求,储备仓应具备气密性。新仓建好后宜做气密性试验,仓内充压500kPa降至250kPa的半衰期不得小于60s。加压试验时,仓壁将受密闭加压荷载,该荷载对结构产生的内力较小,对结构设计不起控制作用,但设计门窗时应考虑该荷载的作用。
5.1.4 考虑散装粮食平房仓设计使用年限内储粮品种的变化,为保证结构安全,应采用对结构产生最不利作用的储粮品种的参数进行设计。
5.1.6 本条公式(5.1.6-1)中侧压力系数k的计算式是根据库伦理论导出的,其计算结果比朗金理论的计算结果偏小;为上部结构安全角度考虑,k值计算不应考虑粮食对仓壁的外摩擦角。同时考虑基础偏心较大,从经济角度出发,地基承载力计算及地基变形验算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考虑粮食对仓壁的外摩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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