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管道
5.8.1 给水管和排水管宜敷设在防渗管沟中,并应设置便于检修的检查井等设施;管道接口应严密不漏水,并宜采用柔性接头。
5.8.2 地下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的基础,宜设置防渗垫层。
5.8.3 检漏井应设置在管沟末端和管沟沿线分段检查处,井内应设置集水坑。
5.8.4 地下管道或管沟穿过建筑物的基础或墙时,应设预留孔洞。洞与管沟或管道间的上下净空不宜小于100mm。洞边与管沟外壁应脱开,其缝隙应采用不透水的柔性材料封堵。
5.8.5 对高压、易燃、易爆管道及其支架基础的设计,应采取防止地基土不均匀胀缩变形可能造成危害的地基处理措施。
条文说明
5.8 管道
5.8.1~5.8.3 地下管道的附属构筑物系指管沟、检查井、检漏井等。管道接头的防渗漏措施仅仅是技术保证,重要的是保持长期的定时检查和维修。因此,检漏井等的设置对于检查管道是否漏水是一项关键措施。对于要求很高的建筑物,有必要采用地下管道集中排水的方法,才可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维修。
5.8.4 管道在基础下通过时易因局部承受地基胀缩往复变形和应力,容易遭到损坏而发生渗漏,故应尽量避免。必须穿越时,应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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