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 建筑物变形观测方法
B.0.1 变形观测可包括建筑物的升降、水平位移、基础转动、墙体倾斜和裂缝变化等项目。
B.0.2 变形观测方法、所用仪器和精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的规定。
B.0.3 水准基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准基点的埋设应以不受膨胀土胀缩变形影响为原则,宜埋设在邻近的基岩露头或非膨胀土层内。基点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规定的二等水准要求布置。邻近没有非膨胀土土层时,可在多年的深水井壁上或在常年潮湿、保水条件良好的地段设置深埋式水准基点。深埋式水准基点应加设套管,并应加强保湿措施;
2 深埋式水准基点(图B.0.3)不宜少于3个。每次变形观测时,应进行水准基点校核。水准基点离建筑物较远时,可在建筑物附近设置观测水准基点,其深度不得小于该地区的大气影响深度。
图B.0.3 深埋式水准基点示意
1—焊接在钢管上的水准标芯;2—Ф30mm~50mm钢管;
3—Ф60mm~110mm套管;4—导向环;
5—底部现浇混凝土;6—油毡二层;7—木屑;8—保护井
B.0.4 观测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观测点的布置应全面反映建筑物的变形情况,在砌体承重的房屋转角处、纵横墙交接处以及横墙中部,应设置观测点;在房屋转角附近宜加密至每隔2m设1个观测点;承重内隔墙中部应设置内墙观测点,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应设置地面观测点。框架结构的房屋沿柱基或纵横轴线应设置观测点。烟囱、水塔、油罐等构筑物的观测点应沿周边对称设置。每栋建筑物可选择最敏感的(1~2)个剖面设置观测点;
2 建筑物墙体和地面裂缝观测应选择重点剖面设置观测点(图B.0.4)。每条裂缝应在不同位置上设置两组以上的观测标志;
图B.0.4 裂缝观测片
3 观测点的埋设可按建筑物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类型,观测点的埋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的规定。
B.0.5 对新建建筑物,应自施工开始即进行升降观测,并应在施工过程的不同荷载阶段进行定期观测。竣工后,应每月进行一次。观测工作宜连续进行5年以上。在掌握房屋季节性变形特点的基础上,应选择收缩下降的最低点和膨胀上升的最高点,以及变形交替的季节,每年观测4次。在久旱和连续降雨后应增加观测次数。
必要时,应同期进行裂缝、基础转动、墙体倾斜及基础水平位移等项目的观测。
B.0.6 资料整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校核观测数据,计算每个观测点的高程、逐次变化值和累计变化值;
2 绘制观测点的时间—变形曲线;
3 绘制建筑物的变形展开曲线;
4 选择典型剖面,绘制基础升降、裂缝张闭、基础转动和基础水平位移等项目的关系曲线;
5 计算建筑物的平均变形幅度、相对挠曲以及易损部分的局部倾斜;
6 编写观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