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temporary electrification on construction site
JGJ 46-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5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22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46-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4、3.1.5、3.3.4、5.1.1、5.1.2、5.1.10、5.3.2、5.4.7、6.1.6、6.1.8、6.2.3、6.2.7、7.2.1、7.2.3、8.1.3、8.1.11、8.2.10、8.2.11、8.2.15、8.3.4、9.7.3、10.2.2、10.2.5、10.3.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年4月15日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代号;3.临时用电管理;4.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5.接地与防雷;6.配电室及自备电源;7.配电线路;8.配电箱及开关箱;9.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10.照明;三个附录。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综合规定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供电系统中应采用的三项技术原则;2.增设术语、代号为正文单独一章,删去附录中的名词解释;3.补充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验收的规定;4.将原“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一章更名为“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增补对外电线路搭设防护设施和对易燃易爆物、腐蚀介质、机械损伤防护措施的规定;5.补充在接零保护系统中,保护零线的设置以及相线、工作零线、保护零线绝缘颜色的规定,补充按滚球法确定防雷保护范围的规定;6.增加配电室照明设置的规定;7.增补电缆线路电缆选择原则和敷设方式、方法的规定,以及五芯电缆应用原则的规定;8.增补配电箱、开关箱箱体结构和电器配置与接线的规定;9.增加电焊机设置二次触电保护装置,频繁操作设备设置控制器,以及对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绝缘检查的规定;10.增补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的规定,以及灯具与易燃易爆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的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大学(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 邮政编码:110000)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安徽省建设行业安全协会、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武汉市城乡安全生产管理站、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烟台市施工安全监督站、辽宁省建设厅、抚顺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徐荣杰 秦春芳 孙锦强 李印 吴秀丽 顾建生 刘世才 张明 蒲宇锋 操贤平 边尔伦 王晓波 刘少飞 李长凯 白波
条文说明
前言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经建设部2005年4月15日以建设部第322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第一版的主编单位是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参加单位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沈阳建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