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腐蚀试验
7.7.1 外部腐蚀试验
7.7.1.1 试验前对灭火器及附件外表作仔细清洗,应不留有油腻,污物等。清洗时不准使用磨料或溶剂。然后将灭火器直立状态放入盐雾试验箱,灭火器之间互相不能接触,也不能与试验箱接触。
7.7.1.2 盐雾试验箱的试验溶液由蒸馏水加入食用氯化钠配制而成,其浓度为(50士1)g/L,在25℃时的pH值为6.5~7.2之间。试验箱内的温度应保持在35℃士5℃,喷雾速率为(1~2)mL/h(在有效面积为80 cm²的收集器,放入试验箱内24h所测得的平均速率)。试验箱内必要时应装有导流板,以防盐溶液直接冲击灭火器表面,喷淋后的溶液不能再次使用。
7.7.1.3 试验周期为480 h,试验周期内应连续喷雾,不得停止。除了在检查或其他必要操作时才可短时打开试验箱,但不应触摸灭火器表面。
7.7.1.4 试验结束后取出,在室温下干燥24 h以上,再用温水清洗干净仔细检查灭火器表面及附件的情况,结果应符合6.9.1的规定。
7.7.1.5 将经盐雾试验后的灭火器按7.1.1.2方法进行喷射试验,同时进行保险解脱力和开启力的测定。试验结果应符合6.9.1的规定。
7.7.2 水基型灭火器内部腐蚀试验
7.7.2.1 将水基型灭火器放入试验箱内,按表13规定的试验温度及时间经受8次循环。
表13
7.7.2.2 试验到期后,将灭火器内灭火剂倒出并观察灭火剂是否有变色现象。然后将灭火器剖成2段,观察其内部,结果应符合6.9.2的规定。
注:灭火器内灭火剂是否变色,可与试验前相同灭火剂的备份相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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