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一般规定


7.1.1 除本规程另有规定外,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可按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进行设计。
7.1.2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中,预制柱的纵向钢筋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房屋高度不大于12m或层数不超过3层时,可采用套筒灌浆、浆锚搭接、焊接等连接方式;

    2 当房屋高度大于12m或层数超过3层时,宜采用套筒灌浆连接。
7.1.3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中,预制柱水平接缝处不宜出现拉力。
条文说明
7.1 一般规定
7.1.1 根据国内外多年的研究成果,在地震区的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当采取了可靠的节点连接方式和合理的构造措施后,其性能可等同于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并采用和现浇结构相同的方法进行结构分析和设计。
7.1.2 套筒灌浆连接方式在日本、欧美等国家已经有长期、大量的实践经验,国内也已有充分的试验研究、一定的应用经验、相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规程。当结构层数较多时,柱的纵向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可保证结构的安全。对于低层框架结构,柱的纵向钢筋连接也可以采用一些相对简单及造价较低的方法。
7.1.3 试验研究表明,预制柱的水平接缝处,受剪承载力受柱轴力影响较大。当柱受拉时,水平接缝的抗剪能力较差,易发生接缝的滑移错动。因此,应通过合理的结构布置,避免柱的水平接缝处出现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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