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构件制作


11.3.1 在混凝土浇筑前应进行预制构件的隐蔽工程检查,检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等;

    2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质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等;
    3 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
    4 预埋件、吊环、插筋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5 灌浆套筒、预留孔洞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6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7 夹心外墙板的保温层位置、厚度,拉结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8 预埋管线、线盒的规格、数量、位置及固定措施。
11.3.2 带面砖或石材饰面的预制构件宜采用反打一次成型工艺制作,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构件饰面层采用面砖时,在模具中铺设面砖前,应根据排砖图的要求进行配砖和加工;饰面砖应采用背面带有燕尾槽或粘结性能可靠的产品。
    2 当构件饰面层采用石材时,在模具中铺设石材前,应根据排板图的要求进行配板和加工;应按设计要求在石材背面钻孔、安装不锈钢卡钩、涂覆隔离层。
    3 应采用具有抗裂性和柔韧性、收缩小且不污染饰面的材料嵌填面砖或石材之间的接缝,并应采取防止面砖或石材在安装钢筋、浇筑混凝土等生产过程中发生位移的措施。
11.3.3 夹心外墙板宜采用平模工艺生产,生产时应先浇筑外叶墙板混凝土层,再安装保温材料和拉结件,最后浇筑内叶墙板混凝土层;当采用立模工艺生产时,应同步浇筑内外叶墙板混凝土层,并应采取保证保温材料及拉结件位置准确的措施。
11.3.4 应根据混凝土的品种、工作性、预制构件的规格形状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振捣成型操作规程。混凝土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并宜采用机械振捣。
11.3.5 预制构件采用洒水、覆盖等方式进行常温养护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要求。
预制构件采用加热养护时,应制定养护制度对静停、升温、恒温和降温时间进行控制,宜在常温下静停2h~6h,升温、降温速度不应超过20℃/h,最高养护温度不宜超过70℃,预制构件出池的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值不宜超过25℃。
11.3.6 脱模起吊时,预制构件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15N/mm2
11.3.7 采用后浇混凝土或砂浆、灌浆料连接的预制构件结合面,制作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粗糙面处理。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可采用化学处理、拉毛或凿毛等方法制作粗糙面。
11.3.8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生产前应制定预应力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要求。
条文说明
11.3 构件制作
11.3.1 在混凝土浇筑前,应按要求对预制构件的钢筋、预应力筋以及各种预埋部件进行隐蔽工程检查,这是保证预制构件满足结构性能的关键质量控制环节。
11.3.2 本条规定预制外墙类构件表面预贴面砖或石材的技术要求,除了要满足安全耐久性要求外,还可以提高外墙装饰性能。饰面材料分割缝的处理方式,砖缝可采用发泡塑料条成型,石材一般采用弹性材料填缝。
11.3.3 夹心外墙板生产时应采取措施固定保温材料,确保拉结件的位置和间距满足设计要求,这对于满足墙板设计要求的保温性能和结构性能非常重要,应按要求进行过程质量控制。
11.3.5 预制构件的蒸汽养护主要是为了加速混凝土凝结硬化,缩短脱模时间,加快模板的周转,提高生产效率。养护时应按照养护制度的规定进行控制,这对于有效避免构件的温差收缩裂缝,保证产品质量非常关键。如果条件许可,构件也可以采用常温养护。
11.3.6 预制构件脱模强度要根据构件的类型和设计要求决定,为防止过早脱模造成构件出现过大变形或开裂,本规定提出构件脱模的最低要求。
11.3.7 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实现可靠连接可以采用连接钢筋、键槽及粗糙面等方法。粗糙面可采用拉毛或凿毛处理方法,也可采用化学处理方法。
采用化学方法处理时可在模板上或需要露骨料的部位涂刷缓凝剂,脱模后用清水冲洗干净,避免残留物对混凝土及其结合面造成影响。
为避免常用的缓凝剂中含有影响人体健康的成分,应严格控制缓凝剂,使其不含有氯离子和硫酸根离子、磷酸根离子,pH值应控制为6~8;产品应附有使用说明书,注明药剂的类型、适用的露骨料深度、使用方法、储存条件、推荐用量、注意事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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