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服务评估与改进


8.1  服务评估

保险机构应每年对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进行一次自评或第三方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具体内容包括:服务方案实施情况及效果、投保单位满意度、服务费用支出情况、提供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的专业能力、投保单位投诉及处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8.2  评估应用

保险机构应将年度评估结果纳入内部相关管理机构和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选择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服务机构的重要依据。

保险机构应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上报年度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年度评估结果,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8.3  持续改进

保险机构应针对年度评估、投保单位回访和投诉、有关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方案,持续提高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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