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防雷和接地
8.3.1 在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应设置泄放飞机静电电荷的接地端子。连接接地端子的接地导线宜就近连接至机库接地系统。
8.3.2 飞机库低压电气装置应采用TN-S接地系统。自备发电机组当既用于应急电源又用于备用电源时,可采用TN-S系统;当仅用于应急电源时宜采用IT系统。
8.3.3 飞机库内电气装置应实施等电位联结。
8.3.4 飞机库的防雷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8.3 防雷和接地
8.3.1 泄放飞机机身所带静电电荷的接地极接地电阻不大于l000Ω即可,一般情况下接地端子均设置在多功能供应地井内,近些年来国内外维修机库中越来越多地采用可升降式地井,还装有丰富的数据接口,地井内设有公共接地排,已不单单具有防静电接地功能,应遵照有关共用接地的要求。
8.3.2、8.3.3 TN-S系统的PE线不通过工作电流,不产生电位差;等电位联结能使电气装置内的电位差减少或消除,它对一般环境内的电气装置也是基本的电气安全要求,它们都能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电气装置中有效地避免电火花的发生。对于低压供电的建筑,总等电位联结可消除电源线路中PEN线电压降在建筑内引起的电位差,PE线和N线必须在总配电箱内即开始分开。
关于飞机库应急发电机电源装置采用IT系统的规定是引用国际电工标准《应急供电》IEC 364-5-56:2002的第561.1及
561.2节,在短路故障中绝大多数为接地短路故障,而IT系统在发生第一次接地短路故障后仍能安全地继续供电,提高了消防应急电源持续供电的可靠性。由于我国一般工业与民用电气装置采用IT系统尚缺乏经验,因此条文采用了“宜”这一用词。
8.3.4 飞机库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1(2000年版)的有关规定。防雷等级的确定,应根据机库的规模、当地雷暴气象条件计算数据来确定。
8.3.2 飞机库低压电气装置应采用TN-S接地系统。自备发电机组当既用于应急电源又用于备用电源时,可采用TN-S系统;当仅用于应急电源时宜采用IT系统。
8.3.3 飞机库内电气装置应实施等电位联结。
8.3.4 飞机库的防雷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8.3 防雷和接地
8.3.1 泄放飞机机身所带静电电荷的接地极接地电阻不大于l000Ω即可,一般情况下接地端子均设置在多功能供应地井内,近些年来国内外维修机库中越来越多地采用可升降式地井,还装有丰富的数据接口,地井内设有公共接地排,已不单单具有防静电接地功能,应遵照有关共用接地的要求。
8.3.2、8.3.3 TN-S系统的PE线不通过工作电流,不产生电位差;等电位联结能使电气装置内的电位差减少或消除,它对一般环境内的电气装置也是基本的电气安全要求,它们都能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电气装置中有效地避免电火花的发生。对于低压供电的建筑,总等电位联结可消除电源线路中PEN线电压降在建筑内引起的电位差,PE线和N线必须在总配电箱内即开始分开。
关于飞机库应急发电机电源装置采用IT系统的规定是引用国际电工标准《应急供电》IEC 364-5-56:2002的第561.1及
561.2节,在短路故障中绝大多数为接地短路故障,而IT系统在发生第一次接地短路故障后仍能安全地继续供电,提高了消防应急电源持续供电的可靠性。由于我国一般工业与民用电气装置采用IT系统尚缺乏经验,因此条文采用了“宜”这一用词。
8.3.4 飞机库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1(2000年版)的有关规定。防雷等级的确定,应根据机库的规模、当地雷暴气象条件计算数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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