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 火场通信


5.10.1 应按照无线通信三级组网方案进行火场无线通信联络,实现语音、图像、数据的实时传输。
5.10.2 应充分利用高层建筑内的消防通信系统或临时构设通信系统,实施高层建筑内部火场信息的传递。
5.10.3 可灵活采用灯光、手势、旗语、绳索、扬声器等简易通信方式实施火场信息的传递。
5.10.4 宜利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广播系统,向消防官兵和被困人员及时传递火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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