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7 风电机舱专用灭火装置的其它性能


6.27.1 一般要求 
    风电机舱专用灭火装置具有如下功能:
    a)风电机舱专用灭火装置宜具有火灾预报警功能;
    b)灭火装置至少应具有火灾自动启动和手动启动功能,且手动启动优先。
6.27.2 连接、控制导线耐火级别 
    风电机舱专用灭火装置的连接、控制导线应采用符合GA 306.2—2007规定的耐火级别不低于II级的耐火电缆。
6.27.3 抗电干扰要求 
    风电机舱专用灭火装置及配套元件的抗电干扰要求应符合GA 61—2010中6.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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