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检验分类与项目
8.1.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8.1.2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9的规定。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b)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材料、生产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质量;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d)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e)产品强制准入制度有要求;
f)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8.1.3 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9的规定的项目。
8.1.4 试验程序
试验程序按附录A~附录L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