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 振动试验


7.10.1 普通型灭火装置振动试验 
7.10.1.1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25208—2010中19.2的规定,灭火装置内压力的测量采用0.4级精密压力表。
7.10.1.2 试验条件 
    振幅1.0mm,频率40Hz。
7.10.1.3 试验步骤 
7.10.1.3.1 对于贮压式灭火装置,按规定充压至贮存压力,压力指示器按工作位置安装在灭火装置上,然后置于温度为20℃±5℃的恒温室中,放置24h后,采用精密压力表测量灭火装置压力值P0(非贮压式灭火装置略过此步骤)。
7.10.1.3.2 将灭火装置置于正常工作状态。
7.10.1.3.3  灭火装置按7.10.1.2规定的试验条件分别在X、Y、Z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上每个方向依次振动2h。记录试验期间灭火装置是否有误动作现象。
7.10.1.3.4 对于贮压式灭火装置,采用精密压力表测量灭火装置经过湿热试验后的压力值 P1,按式(3)计算贮压式灭火装置试验后的压力损失,记录试验结果(非贮压式灭火装置略过此步骤)。
7.10.1.3.5 灭火装置按7.6的规定进行喷射性能试验,记录试验结果。
图1 专用灭火装置湿热试验循环周期条件
 图1 专用灭火装置湿热试验循环周期条件
    注:图中上侧坐标轴中横轴代表时间,单位为小时(h),纵轴代表相对湿度,单位为%,下侧坐标轴中横轴代表时间,单位为小时(h),纵轴代表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a     无控制的相对湿度。
    b     一个周期为24h。
7.10.2 专用灭火装置振动试验 
7.10.2.1 试验条件 
7.10.2.1.1 发动机舱专用灭火装置振动试验参数见表4,在X、Y、Z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上每个方向依次振动8h。
表4 振动试验参数
 表4 振动试验参数
7.10.2.1.2 风电机舱专用灭火装置振动试验参数见GB/T 7094—2002中表1严酷振动条件,在X、Y、Z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上每个方向依次振动2h。
7.10.2.2 试验步骤 
    将7.10.1.2的试验条件改为7.10.2.1的试验条件,其余按照7.10.1的规定,对专用型灭火装置进行振动试验,记录试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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