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应急处理预案
7.4.1 一般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组织制订车站应对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车站现场应急处理预案均应遵循及时报警、疏散乘客、抢救伤员的原则,周密制订相关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设施器材配置标准及操作规程。
7.4.2 轨道交通车站火灾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火灾应急处理预案应规定车站发生火灾时车站现场的应急处理程序,预案结构及主要内容如下:
a) 确认发生火灾后,在值班站长的领导下迅速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b) 通知车站工作人员各自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c) 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报警;
d) 向控制中心报告现场情况;
e) 广播通知、组织和引导车站内乘客进行紧急疏散,抢救伤员;
f) 在车站出入口处设立警告标志,阻止人员进入车站;
g) 带好灭火器具,扑救初起火灾;
h) 按实际情况关闭相关机电及空调设备、开启事故照明和启动相应的送风及排烟程序。设置屏蔽门的车站,可以在站台乘客疏散完毕后,打开屏蔽门进行事故排烟;
i) 根据控制中心命令指挥后续列车迅速通过事故车站或防止后续列车进站;
j) 消防队到达现场后,派人引导到火灾现场进行扑救。
7.4.3 列车火灾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7.4.3.1 列车火灾应急处理预案应按列车在站台或区间发生火灾两种情况分别制订,并应明确司机、行车调度、值班站长等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等主要内容。
7.4.3.2 当列车在区间发生火灾,应遵循只要列车能继续运行,应继续运行至就近车站的原则。预案应按列车能继续运行或无法运行两种情况分别制订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7.4.3.3 到站列车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列车司机迅速打开车门,引导列车上的乘客向站台疏散;
b) 行车值班员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报警;
c) 行车值班员向控制中心报告现场情况,控制中心启动自身预案;
d) 根据控制中心命令指挥后续列车,采取措施防止后续列车进站;
e) 车站广播通知、组织和引导车站内乘客进行紧急疏散,抢救伤员;
f) 在车站出入口处设立警告标志,阻止人员进入车站;
g) 值班站长带领工作人员带好灭火器具,扑救初起火灾;
h) 按实际情况关闭相关机电及空调设备,开启事故照明和启动相应的送风及排烟程序;
i) 消防队到达现场后,派人引导到火灾现场进行扑救。
7.4.3.4 列车在区间发生火灾,能继续运行时的应急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司机迅速向控制中心和两端车站报告,维持运行至就近车站,引导乘客使用车上灭火器进行灭火;
b) 行车值班员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报警,报告值班站长和行车调度;通知相关岗位人员执行列车火灾紧急疏散预案;广播通知和引导乘客进行紧急疏散;
c) 根据控制中心命令指挥现场列车,将原停靠列车开走,防止后续列车进站;
d) 值班站长带领工作人员疏散站台、站厅乘客;在车站出入口处设立警告标志,阻止人员进入车站;做好灭火、疏散列车内乘客的准备;
e) 列车进站后执行到站列车发生火灾时的处理程序。
7.4.3.5 列车在区间发生火灾,无法继续运行时的应急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司机迅速判明火情,立即向控制中心和两端车站报告;用标准用语进行广播宣传,稳定乘客情绪,引导乘客使用车内灭火器灭火和进行紧急疏散;
b) 两端车站行车值班员接到火灾的报告后,立即报告值班站长;通知相关岗位人员;开启相应的隧道照明;做好乘客广播;
c) 环控调度应按列车火灾实际情况指挥启动相应的送风及排烟程序;
d) 值班站长带领工作人员疏散站台、站厅内乘客:在车站出入口处设立警告标志,阻止人员进入车站;进入隧道协助乘客疏散;消防队到达现场后,派人引导到火灾现场进行扑救;
e) 根据控制中心命令,防止后续列车继续驶入区间。
7.4.4 车站其他预案
为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除火灾应急预案外,运营单位还应建立毒气、爆炸、劫持人质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上一节:7.3 控制中心应急处理预案(调度指挥预案)
- 下一节:7.5 车务安全应急处理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