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建筑屋面节能工程,包括采用松散保温材料、现浇保温材料、喷涂保温材料、板材、块材等保温隔热材料的屋面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
7.1.2 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7.1.3 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基层;
2 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3 屋面热桥部位;
4 隔汽层。
7.1.4 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隔热层受潮、浸泡或受损。
条文说明
7.1 一般规定
7.1.1 本条规定了建筑屋面节能工程验收适用范围,包括采用松散、现浇、喷涂、板材及块材等保温隔热材料施工的平屋面、坡屋面、倒置式屋面、架空屋面、种植屋面、蓄水屋面、采光屋面等。
7.1.2 本条对屋面保温隔热工程施工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敷设保温隔热层的基层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基层的质量不仅影响屋面工程质量,而且对保温隔热层的质量也有直接的影响,基层质量不合格,将无法保证保温隔热层的质量。
7.1.3 本条对影响屋面保温隔热效果的隐蔽部位提出隐蔽验收要求。主要包括:①基层;②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及缝隙填充质量;③屋面热桥部位;④隔汽层。因为这些部位被后道工序隐蔽覆盖后无法检查和处理,因此在被隐蔽覆盖前必须进行验收,只有合格后才能进行后序施工。
7.1.4 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的防潮处理非常重要,特别是易吸潮的保温隔热材料。因为保温材料受潮后,其孔隙中存在水蒸气和水,而水的导热系数(λ=0.5)比静态空气的导热系数(λ=0.02)要大20多倍,因此材料的导热系数也必然增大。若材料孔隙中的水分受冻成冰,冰的导热系数(λ=2.0)相当于水的导热系数的4倍,则材料的导热系数更大。黑龙江省低温建筑科学研究所对加气混凝土导热系数与含水率的关系进行测试,其结果见表1。
上述情况说明,当材料的含水率增加1%时,其导热系数则相应增大5%左右;而当材料的含水率从干燥状态(w=0)增加到20%时,其导热系数则几乎增大一倍。还需特别指出的是,材料在干燥状态下,其导热系数是随着温度的降低而减少;而材料在潮湿状态下,当温度降到0℃以下,其中的水分冷却成冰,则材料的导热系数必然增大。
表1 加气混凝土导热系数与含水率的关系
含水率对导热系数的影响颇大,特别是负温度下更使导热系数增大,为保证建筑物的保温效果,在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尽快进行防水层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防止保温层受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