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规范蒸发冷却制冷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和综合效果检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采用蒸发冷却技术的制冷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和综合效果检验。
1.0.3 蒸发冷却制冷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和综合效果检验,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蒸发冷却制冷技术是利用室外空气中的干湿球温度差所具有的“干空气能”,通过水与空气之间的热湿交换对被处理的空气或水进行降温或除湿处理,以满足室内空调系统的要求。它是一种环保高效且经济的空调技术,具有投资省、能耗低、减少温室气体和CFCs物质排放量的特点。该技术主要适用于在室外空气干球温度与湿球温度差大的地区(如干热或半干热地区)进行空调制冷,在保证建筑环境安全舒适条件下,它为减少建筑总能耗提供了新的技术,节约了大量的煤炭和电量,降低了建筑物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排放。
     随着间接蒸发冷却技术和设备的发展,蒸发冷却制冷技术的应用已由最初局限在西北干燥地区逐渐向内陆地区发展。作为相对独立的一种空调系统,通过制定专项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蒸发冷却制冷空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及验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
1.0.3 由于本规程为蒸发冷却制冷空调系统工程的专业性技术规程,根据国家主管部门有关编制和修订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等的统一规定,为了精简规程内容,凡其他全国性标准、规范等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除确有必要者以外,本规程均不再设具体条文。本条文的目的是在强调执行本规程的同时,还应贯彻执行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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