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调试


6.2.1 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 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6.2.2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风机、空调机组中的风机叶轮旋转应方向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电机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在额定转速下连续运行2h,滑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不得超过80℃;
    2 水泵叶轮旋转应方向正确,无异常振动与声响,紧固连接件无松动,电机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在额定转速下连续运行2h,滑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不得超过75℃;
    3 间接蒸发冷却冷水机组、蒸发冷却空调机组试运行不应小于2h,运行应稳定、无异常振动,噪声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 机组补水、泄水、排污水阀的操作应灵活、可靠,信号输出应正确;
    5 电控防火、防排烟风阀(口)的操作应灵活、可靠,信号输出应正确;
    6 蒸发冷却空调机组直接段和冷水机组应无明显的带水、溅水现象,喷嘴应能将水均布且无堵塞;
    7 蒸发冷却空调机组、冷水机组运行应稳定、无异常振动,噪声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6.2.3 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与主要部件的联动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应正确,且无异常现象;
    2 系统总风量调试结果与设计风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各风口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5%;
    3 水系统应冲洗干净,不含杂物,并应排除管道系统中的空气,系统连续运行应正常、平稳;水泵的压力和水泵电机的电流不应出现大幅波动,空调冷水的总流量、主干管冷水流量测试结果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
    4 房间内空气的温湿度、噪声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各种自动计量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应工作正常,且应正确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设置连锁、自动调节、自动保护应能正确动作;
    6 多台间接蒸发冷却冷水机组运行时,各机组应达到均衡一致。
6.2.4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的结果(包括风量及正压),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6.2 调试

6.2.1 空调系统、设备单机试运转和无生产负荷的联动试运转及调试涉及的一般项目质量要求做出了规定,为保持与现有标准的协调性,本节的条款除了根据水蒸发冷却制冷空调的差异性设置的条款内容外,基本与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一致。
6.2.4 防排烟系统是建筑内的安全保障设备系统,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相关规定。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