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4.2.1 监控系统对空调冷热源和水系统的监控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监测下列参数:
1)冷水机组/热泵的蒸发器进、出口温度和压力;
2)冷水机组/热泵的冷凝器进、出口温度和压力;
3)常压锅炉的进、出口温度;
4)热交换器一二次侧进、出口温度和压力;
5)分、集水器的温度和压力(或压差);
6)水泵进、出口压力;
7)水过滤器前后压差开关状态;
8)冷水机组/热泵、水泵、锅炉、冷却塔风机等设备的启停和故障状态;
9)冷水机组/热泵的蒸发器和冷凝器侧的水流开关状态;
10)水箱的高、低液位开关状态。
2 应能实现下列安全保护功能:
1)根据设备故障或断水流信号关闭冷水机组/热泵或锅炉;
2)防止冷却水温低于冷水机组允许的下限温度;
3)根据水泵和冷却塔风机的故障信号发出报警提示;
4)根据膨胀水箱高、低液位的报警信号进行排水或补水;
5)冰蓄冷系统换热器的防冻报警和自动保护。
3 应能实现下列远程控制功能:
1)水泵和冷却塔风机等设备的启停;
2)调整水阀的开度,并宜监测阀位的反馈;
3)应通过设备自带控制单元实现冷水机组/热泵和锅炉的启停。
4 应能实现下列自动启停功能:
1)按顺序启停冷水机组/热泵、锅炉及相关水泵、阀门、冷却塔风机等设备;
2)按时间表启停冷水机组/热泵、水泵、阀门和冷却塔风机等设备。
5 应能实现下列自动调节功能:
1)当空调水系统总供、回水管之间设置旁通调节阀时,自动调节旁通阀的开度,且保证冷水机组允许的最低冷水流量;
2)当冷却塔供、回水总管之间设置旁通调节阀时,自动调节旁通阀的开度,且保证冷水机组允许的最低冷却水温度;
3)设定和修改供冷/供热/过渡季工况;
4)设定和修改供水温度/压力的设定值。
6 宜能实现下列自动调节功能:
1)自动调节水泵运行台数和转速;
2)自动调节冷却塔风机运行台数和转速;
3)自动调节冷水机组/热泵/锅炉的运行台数和供水温度;
4)按累计运行时间进行被监控设备的轮换。
4.2.2 监控系统对空调机组的监控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监测下列参数:
1)室内、室外空气的温度;
2)空调机组的送风温度;
3)空气冷却器/加热器出口的冷/热水温度;
4)空气过滤器进出口的压差开关状态;
5)风机、水阀、风阀等设备的启停状态和运行参数;
6)冬季有冻结可能性的地区,还应监测防冻开关状态。
2 应能实现下列安全保护功能:
1)风机的故障报警;
2)空气过滤器压差超限时的堵塞报警;
3)冬季有冻结可能性的地区,还应具有防冻报警和自动保护的功能。
3 应能实现下列远程控制功能:
1)风机的启停;
2)调整水阀的开度,并宜监测阀位的反馈;
3)调整风阀的开度,并宜监测阀位的反馈。
4 应能实现下列自动启停功能:
1)风机停止时,新/送风阀和水阀连锁关闭;
2)按时间表启停风机。
5 应能实现下列自动调节功能:
1)自动调节水阀的开度;
2)自动调节风阀的开度;
3)设定和修改供冷/供热/过渡季工况;
4)设定和修改服务区域空气温度的设定值。
4.2.3 监控系统对新风机组的监控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监测下列参数:
1)室外空气的温度;
2)机组的送风温度;
3)空气冷却器、空气加热器出口的冷、热水温度;
4)空气过滤器进出口的压差开关状态;
5)风机、水阀、风阀等设备的启停状态和运行参数;
6)冬季有冻结可能性的地区,还应监测防冻开关状态。
2 应能实现下列安全保护功能:
1)风机的故障报警;
2)空气过滤器压差超限时的堵塞报警;
3)冬季有冻结可能性的地区,还应具有防冻报警和自动保护的功能。
3 应能实现下列远程控制功能:
1)风机的启停;
2)调整水阀的开度,并宜监测阀位的反馈;
3)调整风阀的开关,并宜监测阀位的反馈。
4 应能实现下列自动启停功能:
1)风机停止时,新风阀和水阀连锁关闭;
2)按时间表启停风机。
5 应能实现下列自动调节功能:
1)自动调节水阀的开度;
2)设定和修改供冷/供热/过渡季工况;
3)设定和修改送风温度的设定值。
6 宜能根据服务区域空气品质情况,控制风机的启停和(或)转速。
4.2.4 监控系统对风机盘管的监控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监测下列参数:
1)室内空气的温度和设定值;
2)供冷、供热工况转换开关的状态;
3)当采用干式风机盘管时,还应监测室内的露点温度或相对湿度。
2 应能实现下列安全保护功能:
1)风机的故障报警;
2)当采用干式风机盘管时,还应具有结露报警和关闭相应水阀的保护功能。
3 应能实现风机启停的远程控制。
4 应能实现下列自动启停功能:
1)风机停止时,水阀连锁关闭;
2)按时间表启停风机。
5 应能实现下列自动调节功能:
1)根据室温自动调节风机和水阀;
2)设定和修改供冷/供热工况;
3)设定和修改服务区域温度的设定值,且对于公共区域的设定值应具有上、下限值。
6 宜能根据服务区域是否有人控制风机的启停。
4.2.5 监控系统对通风设备的监控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监测下列参数:
1)通风机的启停和故障状态;
2)空气过滤器进出口的压差开关状态。
2 应能实现下列安全保护功能:
1)当有可燃、有毒等危险物泄漏时,应能发出报警,并宜在事故地点设有声、光等警示,且自动连锁开启事故通风机;
2)风机的故障报警;
3)空气过滤器压差超限时的堵塞报警。
3 应能实现风机启停的远程控制。
4 应能实现风机按时间表的自动启停。
5 宜能实现下列自动调节功能:
1)在人员密度相对较大且变化较大的区域,根据CO2浓度或人数/人流,修改最小新风比或最小新风量的设定值;
2)在地下停车库,根据车库内CO浓度或车辆数,调节通风机的运行台数和转速;
3)对于变配电室等发热量和通风量较大的机房,根据发热设备使用情况或室内温度,调节风机的启停、运行台数和转速。
4.2.6 监控系统对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监控功能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电加热器时,应具有无风和超温报警及相应断电保护功能;
2 当房间采用辐射式供冷末端时,应监测室内露点温度或相对湿度,并应具有结露报警和连锁关闭相应水阀的保护功能;
3 当冬夏季需要改变送风方向和风量时,送风口执行器应能根据供冷、供热工况进行调节。
条文说明
4.2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4.2.1 本条是对冷热源和水系统设备监控功能设计的规定。设计时需根据监控范围、监控内容、被监控设备配置情况和运行管理要求等加以确定。
1 给出了应能具备的监测内容,其中:第1)、2)项,如采用与冷水机组/热泵自带控制装置通信的方式,则可通过数字通信接口得到其监测数据;当无法采用与冷水机组/热泵通信的方式,则需要在系统单独设置监测点。第3)项,对于锅炉房的热工监测与控制还需执行相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给出了涉及设备故障和对设备运行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项目。
3 给出了要求具备远程控制功能时应遵守的规定。第3)项关于冷水机组/热泵和锅炉的远程控制,一般情况下该类设备自带控制单元,其启停需要检测水流、压力和内部元件加减载等保护过程,因此要求远程控制应通过其自带控制单元实现。自带控制单元的标准配置中会提供远程启/停的干触点信号,也可以选择配置其开放数字通信接口,根据本规范第4.1.1条推荐有条件时采用后者,可以同时得到监测参数和故障报警信息等。
4 给出了要求具备自动启停功能时应遵守的规定。第1)项出于对冷/热源设备运行的安全保护,即冷水机组启动时冷却塔风机、电动水阀、冷却水泵、冷冻水泵要提前开机,而停机时则应按相反顺序进行。第2)项根据建筑功能和使用时间确定,如每天定时上下班的写字楼,要求冷热源设备也能自动定时开启和关闭,有利于设备的运行节能。
5 给出了要求具备自动调节功能时应遵守的规定。第1)、2)项的目标参数和调节范围与被监控设备类型和水系统形式有关,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3)项工况修改后可自动进行设备和管路的切换。第4)项的设定和修改可发送给冷热源/水泵进行运行调节。
6 给出了工程项目中较常采用的优化控制功能,推荐有条件时选用,根据实际项目需求和设备配置情况确定。第1)、2)项关于水泵和冷却塔风机的运行台数和转速的自动控制原则是让设备运行尽可能处于高效区。第3)项需要注意的是冷水机组/热泵/锅炉的运行台数和供水温度自动调节功能只能通过数字通信接口方式实现。第4)项冷热源机房通常设置多台并联的设备,从维护角度要求各台被监控设备的累计运行时间相近。
4.2.2 本条给出了空调机组应该具备的监控功能,为最低要求。设计时应根据监控范围、监控内容和设备配置情况加以确定。以工程中常见的应用于大空间的两管制、单盘管、无加湿、定速运行的单风机空调机组为例,其监测功能按附录A可描述为表1。
表1 空调机组的监测功能描述
本例空调机组没有设置加湿器,关于空气湿度如回风、新风、送风等湿度监测都没有列入,在普通舒适性空调中比较常见。若过渡季自控策略是根据焓值判断进行新风量的控制,则需要增加相应的新风湿度传感器。
某些特殊功能的建筑有特殊要求时,如羽毛球比赛场馆对室内风速有专门要求,相应地室内风速也应列入监测对象。
仍以上述空调机组为例,对于冬季有冻结可能性的地区,应设置盘管防冻保护,该安全保护功能可描述为表2。当表冷器处的温度低于触发阈值时,防冻开关状态会改变;监测到该报警状态就执行自动保护,即连锁关闭风机和新风阀并开大热水阀,同时在监控机房的界面发出报警信号。
表2 空调机组安全保护功能描述
仍以上述的空调机组为例,远程控制功能可描述为表3。
表3 空调机组远程控制功能描述
注:根据基本原理,新风阀与回风阀的动作相反,阀位和为100%,即总风量不变。在人机界面上,设定其中新风阀开度/回风阀开度中的一项后,另一项根据公式就可计算得到。
仍以上述空调机组为例,环境温度的自控可以由送风温度设定值和水阀调节两个环节组成,这两个环节的自动调节功能由表4~表7描述,其中表4和表6分别是这两套自控算法的相关信息点定义。
表4 送风温度设定值自动调节控制算法信息点
表5 送风温度设定值算法描述
表6 空调机组水阀自动调节控制算法信息点
表7 空调机组水阀自动调节控制算法描述
4.2.3 本条给出了新风机组应该具备的监控功能。新风机组与空调机组的监控功能类似,主要区别在于送风温度设定值需要根据与风机盘管或其他末端设备承担室内负荷的比例来确定。
4.2.4 本条给出的是纳入监控范围的网络型风机盘管应具备的监控功能。通常情况下,房间内的风机盘管往往采用专用控制器就地控制方式。根据《公共建筑节能条例》,对用于公共区域的风机盘管,应进行室温设定值的限制,需要考虑采取技术措施达到该要求。
风机盘管保证室内温度可以采用风机启停/档位/转速和水阀开关/开度等不同的控制方式。采用水阀控制时整个水系统为变水量系统,仅采用风机启停控制时对提高房间的舒适度和实现节能是不完善的,因此从节能、水系统稳定性和舒适度等方面出发,推荐采用风机和水阀共同控制。
4.2.5 本条给出了通风设备应该具备的监控功能。有可燃、有毒等危险物泄漏的事故通风控制需遵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相关规定。
4.2.6 暖通空调部分其他监控功能设计的规定。设计时应根据监控范围、监控内容和设备配置情况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