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building electrical engineering
GB 50303-2015
主编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6 年 8 月 1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5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9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3-2015,自2016年8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3.1.5、3.1.7、6.1.1、10.1.1、11.1.1、12.1.2、13.1.1、13.1. 5、14.1.1、15.1.1、18.1.1、18.1.5、19.1.1、19.1.6、20.1.3、23.1.1、24.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2月3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万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25章和8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代号,基本规定,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箱)和配电箱(盘)安装,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柴油发电机组安装,UPS及EPS安装,电气设备试验和试运行,母线槽安装,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导管敷设,电缆敷设,导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钢索配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绝缘测试,普通灯具安装,专用灯具安装,开关、插座、风扇安装,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接地装置安装,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内接地干线敷设,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建筑物等电位联结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将规范适用范围从电压等级10kV及以下修改为35kV及以下;2. 取消了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安装和槽板配线章节,裸母线安装,配电(控制)屏、盘安装及部分属于设计规范的内容;3.增加了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章节;4.补充了低压和特低电压配电线路的安装技术要求;5. 补充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和接地故障回路阻抗等测试要求;6. 补充了高压设备、电缆的安装技术要求;7. 补充了电涌保护器CSPD)的检查内容;8.补充了材料进场验收、工程过程验收的检查方法和检查数量;9. 明确了钢导管连接处保护联结导体的材质、规格;10.将原规范的第28章“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与第3章“基本规定”合并为第3章“基本规定”中的第4节“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验收”,并结合规范要求增加了相关质量控制资料;11.将原规范的第25章“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拆分为两个章节,将避雷引下线的安装纳入接闪器安装内容中,为第24章“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内容中增加了电气竖井内的接地干线敷设要求,修改后为第23章“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内接地干线敷设”;12. 对原规范部分条文进行了补充、完善和
调整。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日常管理,由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开元路21号,邮政编码:31000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珠海光乐电力母线槽有限公司 加铝(天津)铝合金产品有限公司 上海高桥电缆厂
主要起草人:傅慈英 余立成 沈志桥 吴丽胜 周卫新 任长宁 朱跃忠 颜勇 武伟 杨彤 冯成华 郑光乐 詹宇欣 张志立 钱大治
主要审查人:王金元 史均社 王振生 孙成群 刀利民 丁锐 张晓东 于文杰 荆津 于刚 周淳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12月3 日以第994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浙江省开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是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杭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主要起草人员是钱大治、王振生、傅慈英、刘波平、林翰、徐乃一、李维瑜。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写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并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协调一致,在广泛征求了设计、质监、监理、业主、施工等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规范。
为了便于广大设计、施工和生产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进行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