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 一般项目
24.2.1 暗敷在建筑物抹灰层内的引下线应有卡钉分段固定;明敷的引下线应平直、无急弯,并应设置专用支架固定,引下线焊接处应刷油漆防腐且无遗漏。
检查数量:抽查引下线总数的10%,且不得少于2处。
检查方法: 明敷的观察检查,暗敷的施工中观察检查并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24.2.2 设计要求接地的幕墙金属框架和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应就近与防雷引下线连接可靠,连接处不同金属间应采取防电化学腐蚀措施。
检查数量:按接地点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处。
检查方法:施工中观察检查并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24.2.3 接闪杆、接闪线或接闪带安装位置应正确,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焊接固定的焊缝应饱满无遗漏,螺栓固定的应防松零件齐全,焊接连接处应防腐完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4.2.4 防雷引下线、接闪线、接闪网和接闪带的焊接连接搭接长度及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22.2.2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24.2.5 接闪线和接闪带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应平正顺直、无急弯,其固定支架应间距均匀、固定牢固;
2 当设计无要求时,固定支架高度不宜小于150mm,间距应符合表24.2.5的规定;
3 每个固定支架应能承受49N的垂直拉力。
检查数量:第1款、第2款全数检查,第3款按支持件总数抽查30%,且不得少于3个。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用测力计测量支架的垂直受力值。
24.2.6 接闪带或接闪网在过建筑物变形缝处的跨接应有补偿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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