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 火灾警报、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调试


I 火灾警报器调试
4.12.1 应对火灾声警报器的火灾声警报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警报器的火灾声警报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操作控制器使火灾声警报器启动;
    2 在警报器生产企业声称的最大设置间距、距地面1.5m~1.6m处,声警报的A计权声压级应大于60dB,环境噪声大于60dB时,声警报的A计权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3 带有语音提示功能的声警报应能清晰播报语音信息。
4.12.2 应对火灾光警报器的火灾光警报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警报器的火灾光警报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操作控制器使火灾光警报器启动;
    2 在正常环境光线下,警报器的光信号在警报器生产企业声称的最大设置间距处应清晰可见。
4.12.3 应对火灾声光警报器的火灾声警报、光警报功能分别进行检查并记录,警报器的火灾声警报、光警报功能应分别符合本标准第4.12.1条和第4.12.2条的规定。
Ⅱ 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调试
4.12.4 应将各广播回路的扬声器与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相连接,接通电源,使广播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对广播控制设备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广播控制设备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的规定:
    1 自检功能;
    2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3 故障报警功能;
    4 消音功能;
    5 应急广播启动功能;
    6 现场语言播报功能;
    7 应急广播停止功能。
Ⅲ 扬声器调试。
4.12.5 应对扬声器的广播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扬声器的广播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操作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使扬声器播放应急广播信息;
    2 语音信息应清晰;
    3 在扬声器生产企业声称的最大设置间距、距地面1.5m~1.6m处,应急广播的A计权声压级应大于60dB,环境噪声大于60dB时,应急广播的A计权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Ⅳ 火灾警报、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调试
4.12.6 应将广播控制设备与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接,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根据系统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对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使报警区域内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两只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和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2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发出火灾警报装置和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动作的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指示灯。
    3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系统合用时,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应停止正常广播。
    4 报警区域内所有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和扬声器应按下列规定交替工作:
    1)报警区域内所有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应同时启动,持续工作8s~20s后,所有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应同时停止警报;
    2)警报停止后,所有的扬声器应同时进行1次~2次消防应急广播,每次广播10s~30s后,所有的扬声器应停止播放广播信息。
    5 消防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启动信号,且显示的信息应与控制器的显示一致。
4.12.7 联动控制控制功能检查过程应在报警区域内所有的火灾声光警报器或扬声器持续工作时,对系统的手动插入操作优先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手动插入操作优先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手动操作消防联动控制器总线控制盘上火灾警报或消防应急广播停止控制按钮、按键,报警区域内所有的火灾声光警报器或扬声器应停止正在进行的警报或应急广播;
    2 应手动操作消防联动控制器总线控制盘上火灾警报或消防应急广播启动控制按钮、按键,报警区域内所有的火灾声光警报器或扬声器应恢复警报或应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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