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通用要求 GA86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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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出厂检验
易熔合金元件按表6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后方能出厂。
上一节:
5 检验规则
下一节:
5.2 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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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术语和定义
3 要求
3.1 外观与标志
3.2 释放动作
3.3 强度
3.4 静态动作温度
3.5空气热响应性能
3.6 耐环境温度性能
3.7 耐低温性能
3.8 耐盐雾腐蚀性能
3.9 耐应力腐蚀性能
3.10 耐二氧化碳-二氧化硫腐蚀性能
3.11 耐硫化氢腐蚀性能
3.12 其他要求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与标志检查
4.2 释放动作试验
4.3 强度试验
4.4 静态动作温度试验
4.5 空气热晌应性能试验
4.6 耐环境温度试验
4.7 低温试验
4.8 盐霉腐蚀试验
4.9 应力腐蚀试验
4.10 二氧化碳-二氧化硫腐蚀试验
4.11 硫化氢腐蚀试验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5.2 型式检验
6 使用说明书和产品数据单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公差
附录B (资料性附录)易熔合金元件强度试验的分析